市应急管理局按照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公告要求,组成四个检查组于2021年6月份分别对大冶市胜灵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大冶市尖峰水泥有限公司金山石灰石矿、大冶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大冶市宏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检查组对4家企业共查出问题和隐患37条。
(一)大冶市胜灵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主要负责人单丙政未按照规定考核合格;
2、未配备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
3、未根据岗位、容器罐、作业场所等的性质悬挂具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识;
4、锅炉房内未悬挂锅炉工操作证和锅炉使用证;
5、车间部分作业人员未佩戴防尘口罩;
6、结晶岗位现场未见操作规程;
7、未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台账;
8、未制订有限空间台账,部分有限空间场所无作业安全告知牌和安全警示牌;
9、干燥车间外循环水池无防护设施及相关警示标识;
10、企业制订的“四知卡”内容不符合岗位实际,应重新制订。
(二)大冶市尖峰水泥有限公司金山石灰石矿
1、采场中区边坡堆积浮石多,未进行清理修整;
2、采场西区+165m平台部分宽度不足,临近塘湾矿端部在边坡浮石未清理干净时就开始下部平台清理工作;
3、年度应急演练方案中的事故类型与备案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事故类型不相符,已进行的应急演练不符合实际,且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演练;
4、全员岗位职责未明确到各工种岗位,责任清单不规范,未将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岗位职责和目标考核等内容进行整合;
5、未按规定单独建立矿山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
6、公司法人蒋晓萌担任矿山主要负责人,但其本人长期未在矿山履行法定职责;
7、安全分管负责人岗位设置不合理,同时设有安全总监和安全负责人,两人职责不明晰,不能有效履职。
(三)大冶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
1、-570m中段调节风门未关闭;
2、-570m中段CO传感器应移到-620m人行天井出口以内15m左右的混合风流中;
3、-570m中段马头门及变电所灭火器数量不足;
4、矿车装载过满;
5、部分人员在两份任职文件中职务不一致。
(四)大冶市宏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变动,对新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未及时以红头文件进行任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2、紧急排放阀安装不规范,闸板未与流槽边沿平齐,快速切断阀闸板上沾有渣块未清理;
3、铸井液位传感器镜面未设置定期吹扫气源,自动化操作台灰尘未定期清理;
4、铸切机空气开关破损且固定不牢靠,喂丝机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
5、挤压车间冷床尾部无隔离防护措施,存放杂物和员工用品;
6、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部分员工不系下颌带;
7、隐患排查缺少汇总台帐,无整改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8、未见天然气探测器、报警终端管理台帐及定期检查记录台帐;
9、污水处理池带式输送机尾轮无防护罩、无急停开关;
10、氧化车间上排打磨移动式平台无防护栏、稳定性差,上排坑内无防坠落安全措施,氧化车间部分吊机驾驶室的门,在工作时未关闭;
11、氧化槽、硫酸罐及旁边水池、锅炉、污水处理池等处有限空间告知牌未更新,缺少有限空间警示牌,未见有限空间管理台帐;
12、氧化机修车间内配电箱线路凌乱、未采取可靠绝缘措施,进线开关未配置漏电保护器;
13、晶泳喷涂房墙面及外部设施表面积尘未及时清理,未见粉尘清扫台帐记录,立式喷涂房灰尘厚,员工用正压式清扫粉尘;
14、立式喷涂固化炉两个火枪、7#木纹炉火枪等处未见天然气探测器,立式氧化固化炉天然气探测器安装高度不规范要求,锅炉房天然气报警终端安装位置不当,在高温区域内;
15、油漆、废油、异丙醇等存放处,未见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二、检查处理意见
对以上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复查;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已对大冶市宏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特此公告。
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