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主要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 | 公开 | 公开层级 | |||||
对象 | 方式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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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非政策类的通知公告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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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含文字解读、发布会解读、图解等多种形式的解读;起草单位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多个解读主体的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关联规范性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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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条例》第十二条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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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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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领导 | 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等 | 《条例》第二十条(二)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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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机构(机构简介) | 含机构名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机构领导、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要素 | 《条例》第二十条(二)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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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信息 | 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 | 《条例》第二十条(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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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 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检查、公共服务等 | 《条例》第二十条(六)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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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条例》第二十条(七)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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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相关信息 | 《条例》第二十条(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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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建设 |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等相关信息 | 《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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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录用 | 含公务员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聘、其他工作日招聘等信息 | 《条例》第二十条(十四) | 法律法规对特定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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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草案,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含起草说明或解读文件); | 《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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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公开 | 含双随机抽查事项,双随机抽查结果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其中法律法规对特定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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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含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答复全文,办理工作动态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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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督查 | 含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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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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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 公开政府会议开放情况,含政府常务会、办公会、专题会议、部门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等信息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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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条例》第六条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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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条例》第四十九条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 | ||||
依申请公开 | 根据群众申请答复 | 含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申请表、办理入口等信息 | 《条例》第二十八条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灵乡镇 | ■大冶市政府网站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