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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2-03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109号)和省局转发通知要求(鄂市监竞争函[2023]6 号),市局决定自2023年1月至6月在全市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并成立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永高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盛  辉   市局党组成员、总工

成  员:  石  君   价竞股负责人

曹树东   网络股负责人

周  全   质量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李家华   知识产权股负责人

柯学军   药器化股负责人

刘传清   消保股负责人

柯  平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工作专班和分工

(一)综合协调和价格竞争监管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部署专项行动,推动工作落实,协调各专班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宣传信息、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等。关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价波动情况,从严从快打击哄抬价格、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单位:价竞股、各基层所)

(二)广告、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专班。严厉打击在广告中宣称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紧缺,违法宣称具有预防、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功能从而误导消费者,编造虚假事实、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信息发布的审核。严厉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线上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虚假价格标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借疫情等名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行为。(责任单位:网监股、各基层所)

(三)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监管工作专班。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将 KN95口罩(执行标准:GB2626)、儿童口罩(执行标准:GB/T38880)作为抽检重点。加强举报投诉问题产品检验,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促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各基层所)

(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专班。加大药械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力度,针对性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新冠治疗药品、抗原试剂、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监管,督促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持续净化药械网络经营环境,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严查药械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责任单位:药械化股、各基层所)

(五)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专班。充分发挥 12315 平台投诉举报作用,每日汇总分析研判投诉举报情况,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提高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投诉举报处置率和转案率。(责任单位:消保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

(六)案件查办工作专班。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案件销号管理。配合其他工作专班做好专项检查和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工作。(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

各基层所要加大对辖区市场巡查频次,春节前后和农村地区等重要节点、区域要坚持每日巡查,重点监测药品医疗用品价格和供应、产品质量、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扎实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各基层所在其辖区内选定1个农村监测点,开展常态化监测。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月至3月底前为重点治理阶段,广泛摸排线索,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3月至6月为巩固提升阶段,提炼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常态化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各单位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涉疫药品和医疗药品稳价保质是当前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疫情防控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充分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二)有效衔接,发挥综合监管效能。各专班之间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统筹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对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威慑。同时做好行刑行纪衔接,确保违法行为处置到位,伪劣产品不在市场流通。

(三)总结提升,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综合执法大队每周按要求向价竞争股报送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质量监督管理股每月按要求向价竞股报非医用口罩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和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信息统计表并报送本地区推进情况;价竞股按时向黄石市局价竞科报送统计表,并报送市场巡查及农村监测点监测情况;各工作专班每月20日前向价竞股报送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工作专班在6月15日前向价竞股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工作联系人:价竞股 石君;电话:0714-8719246;电子邮箱:847679853@qq.com。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