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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表日期:2021-12-29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聚集性传播风险,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台账,督促其按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查验入店人员健康码并做好测温登记,对身体状况和个人防疫信息异常的消费者,应落实管控措施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

二、加强食品追溯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通过快递物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三、强化经营场所管理。严格按规定频次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冷链食品库房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并做好台账记录;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

四、加强配送防疫管理。严格落实网络订餐配送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严禁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配送人员开展配送服务;积极推行“外卖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模式,加大送餐箱清洁、消杀频次。

五、严格集体聚餐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管控婚宴、寿宴、满月宴、升学宴等聚餐活动,餐饮单位承办宴席要严控就餐人数,认真做好聚餐人员疫情防控管理,人数较多的聚餐活动应分散用餐、加大用餐间隔。承接桌数原则上不超过5桌,建议在包间就餐,隔位就座,确有必要使用大厅的,大厅餐桌控制在可容纳桌数的50%。餐饮单位承接50人以上的公务餐饮接待和私人宴会的,提前五日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村民自办宴席按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做好备案、指导等相关工作。

六、大力倡导文明用餐。全面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积极推行公筷公勺公夹,反对餐饮浪费。严禁加工、贮存、食用野生动物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制品。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