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冶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
为加强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推动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根据省局、黄石市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抓住质量安全关键环节、关键少数和关键风险点,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通过检查一批生产和销售单位、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打击一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有效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全面推动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1.危险化学品:溶解乙炔、工业过氧化氢、六氟化硫、丙烯酸、环氧乙烷、液氯等。
2.危险化学品车载常压罐体。
3.水泥。
4.电线电缆。
5.建筑用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
6.钢丝绳。
7.安全帽。
8.人造板: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9.防爆电气:防爆电器、防爆电机、防爆灯具。
10.消防产品: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灭火贴、逃生缓降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防火玻璃、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等。
11.成品油。
12.塑料购物袋。
13.农用地膜。
14.化肥:磷肥、复肥等。
15.电动自行车。
16.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
17.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18.燃气用品: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用连接软管、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泄漏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
19.烟花爆竹。
20.电子门锁。
21.老年用品:老年内衣、老人鞋类、老视成镜、老年手机、成人纸尿裤、电热毯、坐便椅、淋浴辅助器等。
22.儿童和学生用品:儿童安全坐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圆珠笔刀、水晶泥、磁力珠、“萝卜刀”、激光笔、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
23.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食品用纸包装容器、食品用洗涤剂、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
结合本地产品质量状况等实际,可同时对其他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重点对象
重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的销售门店,以及舆情反映比较集中、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单位。重点检查近几年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以及有过质量违法行为、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被媒体曝光的企业。
(三)重点问题
重点对象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规定情况。生产单位重点检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偷工减料、掺杂掺假、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销售单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产品销售台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行业摸底,建立监管台账。综合运用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和实地核查方式,对全市23类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分类建立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台账,摸底23类重点工业产品,应与前期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确保摸清市场主体存量。
(二)开展企业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以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情况等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组织生产和销售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生产单位以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为关键风险点,销售单位以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产品等为关键风险点,对照清单问题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生产和销售单位要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报告并积极化解。对于自查问题较为突出的,要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突出监督检查,强化源头管控。对照重点问题,对生产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在生产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逐家单位进行现场摸排,逐项严查各类风险隐患。在销售领域,扩大摸排范围,摸清重点产品销售单位底数。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依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立监管台账,及时向生产和销售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和销售单位进行约谈,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对冷轧带肋钢筋、钢丝绳、安全帽、胶合板、细木工板、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新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6种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摸排,建立企业台账,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做好申证工作;在过渡期满后,依法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开展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格核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对照整改并开展复查。
(五)加强监督抽查,强化隐患整治。各地要强化经费保障,以问题为导向,统筹安排监督抽查,持续加大流通领域、网络销售和农村市场抽查力度,提升抽查产品覆盖面和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强化区域协同,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持续抓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回头看”,及时控制风险隐患。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和拒检企业,持续开展跟踪抽查。对连续2次抽查不合格且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此外,根据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对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彩钢板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结果处置。排查发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应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对存在无证生产、侵权假冒、以次充好、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移送执法稽查机构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违法企业,依法上报省局撤销其许可证书。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七)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根据摸排情况,结合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等风险监测渠道,及时收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深入分析评估识别出的风险,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对于产业集聚区等重点生产领域和网络平台、集贸市场、仓储物流等重点流通领域,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风险监测,依据评估结果开展分类分级处置,如发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市局,市局依据风险等级向省局报告并向社会作出预警处置。
(八)实施分类监管和精准帮扶。对排查发现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风险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近2年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发现3次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生产和销售单位,要实施特别监管,依法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聚焦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采取“质量问诊”、质量培训等方式,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控体系,解决质量突出问题。
(九)强化智慧赋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省抽、市抽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结果,要及时录入系统。依托系统微信小程序“工品查”模块开展现场检查,对照检查项目开展现场核查。鼓励经营主体应用“鄂品通”小程序录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信息,通过即将投入使用的省局“智慧服务一张网”中“质量技术帮扶”模块,向技术机构提出帮扶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强统筹调度,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省纤检局制定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专项治理方案)。注重工作成效,强化闭环管理,建立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台账,及时消除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省、市质量工作考核和平安建设等重要评价指标。
(二)提升工作效能。儿童安全坐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子门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问题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各部门工作协同,发挥监管合力,做好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进一步优化作风行风。
(三)强化督导检查。积极采用“三书一函”制度,建立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和处理督导机制,从6月开始,省、市局将对各地行动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治力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
(四)明确进度安排。7月10日前完成摸底,7月底前要完成经营主体自查,9月底前完成各项重点任务,10月底前对前期发现的各项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填写成果清单(见附件),并于8月10日前、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联系人:黄庆春,电话:8765813,邮箱:1193107466@qq.com。
附件: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成果清单
附件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隙患排查治理
行动成果清单
产品 类别 | 风险监测 | 企业自查 | 现场检查 | 落实主 体责任 | 监督抽查 | 案件查办 | 曝光 | 约谈 | |||||||||||||
采集 风险 信息(条) | 风险监测产品(批次) | 发现质量问题(个) | 生产单位(家) | 销售单位(家) | 生产领域 | 流通领域 | 生产单位(家) | 销售单位(家) | 抽查企业(家) | 抽查产品批次数 | 不合格 品(批 次) | 立案(起) | 罚没金额(万元) | 移送公安机 (起) | 违法案件(起) | 约谈企业(家) | |||||
排查 (家次) | 发现问题企业(家次) | 完成处置(家次) | 排查 (家次) | 发现问题企业(家次) | 完成处置(家次) | ||||||||||||||||
危险化学品 | |||||||||||||||||||||
危化品车载常压罐体 | |||||||||||||||||||||
水泥 | |||||||||||||||||||||
电线电缆 | |||||||||||||||||||||
冷轧带肋钢筋 | |||||||||||||||||||||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 |||||||||||||||||||||
钢丝绳 | |||||||||||||||||||||
安全帽 | |||||||||||||||||||||
人造板 | |||||||||||||||||||||
防爆电气 | |||||||||||||||||||||
灭火器 | |||||||||||||||||||||
防火玻璃 | |||||||||||||||||||||
其它消防产品 | |||||||||||||||||||||
成品油 | |||||||||||||||||||||
塑料购物袋 | |||||||||||||||||||||
农用地膜 | |||||||||||||||||||||
化肥 | |||||||||||||||||||||
电动自行车 | |||||||||||||||||||||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 | |||||||||||||||||||||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 |||||||||||||||||||||
燃气用品 | |||||||||||||||||||||
烟花爆竹 | |||||||||||||||||||||
电子门锁 | |||||||||||||||||||||
老年用品 | |||||||||||||||||||||
儿童和学生用品 | |||||||||||||||||||||
食品相关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