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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金山店镇天乐幼儿园使用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4-10-18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金山店镇天乐

幼儿园使用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针对大冶市金山店镇天乐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02816736691208)食堂使用的餐具(不锈钢盆)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大冶市金山店镇天乐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盆”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281484338087”。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7月23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大冶市金山店镇天乐幼儿园食堂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食堂的从业人员在清洗消毒餐具过程中操作流程不规范,冲洗餐具时间过短,导致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在餐具上。执法人员当场对从业人员清洗消毒操作流程进行了讲解,并责令当事人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餐具清洗消毒操作流程进行餐具消毒,确保师生使用消毒合格的餐具。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大冶市金山店镇天乐幼儿园在餐饮服务中未向餐饮具使用者提供经清洗消毒合格的餐饮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消毒后的餐具在用清水冲洗过程中时间过短,导致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

企业整改情况:1、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消毒清洗流程;2、食堂管理人员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监督,确保餐具清洗消毒合格。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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