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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世平油炸小食店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3-11-15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世平油炸小食店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冶市世平油炸小食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81MA7LB39Y2D,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1日,本局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在其经营的大冶市世平油炸小食店(经营场所:大冶市叶家坝西小区146-1号)制作的油条进行了抽样。随后经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上述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为971mg/kg,超出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最大数值(100mg/kg)。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9月12日,本局向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冶市叶家坝西小区146-1号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发现该经营场所已关门。随后,本局拨打当事人电话无人接听。2023年9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身份证地址湖北省阳新县大王镇上堰村七组送达上述文书、检验报告,发现该地址无人居住、大门紧锁。经该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核实,当事人在外打工、居住。2023年9月15日,本局向大冶市叶家坝西小区146-1号、湖北省阳新县大王镇上堰村七组分别邮寄送达上述文书、检验报告,但均因当事人拒收被退回。2023年9月25日,本局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上述文书、检验报告。随后,本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持有本局2022年8月12日核发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8月10日,经营者名称:大冶市世平油炸小食店,经营者(负责人)姓名:程世平,经营场所:大冶市叶家坝西小区146-1号,类别:小吃店。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作为小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致使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严重超出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最大数值,涉嫌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规定。同时,当事人自制、销售的油条具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因此,对经营者程世平适用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鉴于程世平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局将该案移送大冶市公安局处置。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由于本局收到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时,当事人已关门停业,且本局通过各种手段均无法联系到经营者程世平。因此,当事人自制、销售的油条不合格原因无法排查,且当事人整改情况无法查明。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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