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等文件规定,经大冶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审核,2023年度大冶市共有193家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现将审核认定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用人单位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大冶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反馈,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用人单位进行答复。
联系电话:0714-8843209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110号(华润燃气旁)
附件:2023年度大冶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情况公示表
大冶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