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乡镇(场)、街道社会事务办及人社服务中心,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大冶市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书面审查方式
请各用人单位预先收集好附件1中的信息,并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表、社保完税证明等资料准备好,依照附件2中的流程,用网页浏览器输入https://gzqx.chutianyun.gov.cn进入页面,按照要求注册或直接登录(忘记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密码的可拨打12345咨询),如实填写书面审查数据。
三、工作要求
1.请高新区、各乡镇(场)、街道社会事务办及人社服务中心按照书面审查工作要求加大对本辖区企业的宣传工作,主动动员督促本辖区企业参加网上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企业提交书面年
审申请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前;其中高新区不少于50家,各乡镇(场)、街道社会事务办及人社服务中心不少于20家。各人社中心要加大对所在辖区域开展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局将加强对各人社中心的督促指导,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2.请各用人单位积极配合我局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暨书面审查工作,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在评优、评先、上市及工程招投标等原因需提供劳动保障征信证明时以重点审核,并纳入2023年劳动用工重点专项检查企业名单。同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责令限期参加仍逾期拒不参加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联 系 人 :金亦扬、曹诗绮
联系电话:0714-8729910
大冶市劳动监察工作QQ群:118050424
工作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
附件:1.网上书面审查所需资料信息
2.书面审查网上操作流程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2022年大冶市用人单位网上书面审查所需资料信息
注:以下数据时间以2022年12月为准
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单位负责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负责人电话: | |||
单位地址: | 劳资负责人: | |||
行业类型: | 劳资负责人电话: | |||
单位成立日期: | 工商登记发照日期: | |||
注册资金(万元): | 工商登记有效期限: | |||
主要投资人/控股单位: | 单位开户名: | |||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 | 银行账户: | |||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 开户行: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主营范围: |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附件: | 兼营范围: | |||
从业人员总数(年底): | 标准工时制度职工人数(年底): | |||
劳务派遣使用人数(年底): | ||||
省内保险 | 省外保险 | |||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总人数(年底): |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总人数(年底): | |||
申报缴费工资总额(年底): | 申报缴费工资总额(底): | |||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总人数(年底): |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总人数(年底): | |||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年底): |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年底):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