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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情况的公示(第十一批)

发表日期:2025-01-08    文章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市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扎实推动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第十一批共计1件信访件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联系电话:8715306。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一览表(第十一批)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附件: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一览表(第十一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信访投诉

基本情况

整改措施及要求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整改完成情况

1

SD2HS202312110002

灵乡镇岩峰山周边多家碎石厂,乱采乱挖,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1.灵乡镇会同市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加大环境整治投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市资规局一是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为;二是督促大冶市灵乡镇岩峰村石灰石厂按程序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

2024年9月30日

灵乡镇

市资规局
市生态环境分局

1.灵乡镇会同市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对照环评批复要求,加大环境整治投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并严格控制企业生产作业时间,目前,已在物料堆场新增2台雾炮机,在生产区域安装喷淋设施,降低无组织粉尘对外界环境产生的影响。

2.市资规局一是加大大冶市灵乡镇岩峰村石灰石厂及周边区域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为;二是指导帮扶大冶市灵乡镇岩峰村石灰石厂办理完成国有土地出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