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生态环境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4-12-04    文章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环专指〔2023〕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函〔2023〕3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第四批次2个入河排污口已整治完成并顺利通过大冶市、黄石市两级现场验收核查,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现将该批次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联系电话:8727262,邮箱864714345@qq.com。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大冶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申请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第四批2个)

附件:

大冶市入河排污口整治申请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第四批2个)

序号

排口基本信息

排口类型

所属流域

溯源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治方案

县级整治主管部门现场核查意见


正式命名

正式编码

经度

纬度

大类

小类



整治类型

整治目标

整治措施

标识牌树立

完成时限

是否完成整治

责任主体

主管部门














是否需要

是否树立






1

黄石市大冶市河口大桥西侧80米排口

FA4202810187GQ00

115.231977162682

30.1450827250786

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长江

此排口为堆砌渠道,雨洪水排口,雨水与生活污水混流,污染源为南侧楼栋二楼卫生间生活污水。

规范

排水水质执行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再经湿地净化后达标排放或用于周边菜地浇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监管;开展规范化建设,在排污口树立标志牌1

2023

罗家桥街道办事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同意验收

2

黄石市大冶市四顾闸西北侧5米排口

FA4202810234SH00

115.233165999864

30.1433563908038

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生活污水排污口

长江

经排查前期水泥管排口为水位监测联通进水口,主要存在的污染为化粪池,正常水位时易淹没,污染源为河岸西侧楼栋厕所废水。(前期排查:此此排口为河堤办公楼生活污水排口)

规范

排水水质执行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再经湿地净化后达标排放或用于周边菜地浇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监管;开展规范化建设,在排污口树立标志牌1

2023

罗家桥街道办事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同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