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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4-11-05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24〕25号)的工作要求,目前反馈意见(序号19)已整改完成,并经市级验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清单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保安湖退垸还湖不到位问题,督察发现,保安湖芦海磨山村存在封堵水道、重新围湖养殖、围网养殖和投粪养殖问题。

二、整改措施

1.迅速疏通连通水道、拆除围网、严禁投粪养殖。

2.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职责,安排专人加强常态化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安镇负责退垸还湖区域巡查管理,保安湖湿地管委会负责保安湖大湖区域巡查管理。

3.建立重点监测与实地勘察整改相结合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保安湖周边的常态化巡查监管,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1.芦海圩垸连通水道扩挖疏浚长约40米,宽20米,清淤约1200立方;拆除围网120米;加强对投粪养殖问题的宣传与管理。

2.大冶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保安湖芦海、笋子海、桐沙湾圩垸权属为保安镇人民政府,其委托保安湖湿地管委会负责对已退圩垸区域日常管理。

3.农业综合(渔政)执法与湿地巡查巡护常态化管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市水利和湖泊局,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8日。

联 系 人:刘超   受理电话:0714-626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