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畅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废弃塑料桶环保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废弃塑料桶环保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园开元大道63号舒嘉科技1号车间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园开元大道63号舒嘉科技1号的现有车间,主要建设两条废塑料桶破碎清洗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日处理能力为10t/d。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HW49类废塑料桶100万个,塑料块产量为6000t/a的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是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畅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刚直
联系电话:18907238044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湖北星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部门专家咨询等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E-mail以及信件和传真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对项目环保对策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环境风险、环境管理等等。
公示日期: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北畅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