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助推我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对我市钢铁、水泥、铝型材加工、铸造(模具钢)、石灰(冶金灰)等行业开展三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2021年12月2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起草完成《大冶市钢铁、水泥、铝型材加工、铸造、冶金灰等行业三年提升环境整治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全市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12月29日,市政府组织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大冶市钢铁、水泥、铝型材加工、铸造、冶金灰等行业三年提升环境整治标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会后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对整治标准均出具书面回复意见。根据市委书记郝胜勇指示要求,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汇总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修改意见形成《大冶市钢铁、水泥、铝型材加工、铸造(模具钢)、石灰(冶金灰)等行业三年提升环境整治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8715306。
附件:《大冶市钢铁、水泥、铝型材加工、铸造(模具钢)、石灰(冶金灰)等行业三年提升环境整治技术规范》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