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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开展首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更好保护生态环境

发表日期:2021-11-26    文章来源:云上大冶

11月25日,我市首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在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水域(老虎头)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文胜参加活动。

据介绍,2020年6月至9月期间,王某仙、王某马、柯某胜三人趁夜深人静时,先后30余次在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安湖水域禁捕区以投放渔网方式进行捕捞,共捕获花鲢、白鲢等鱼类约2500公斤,直接卖给事先预约并守候在湖边的张某毕和熊某红,获利约1万元。

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仙等5人违法行为造成了渔业资源损失、水生态资源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分别对以上5人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根据王某仙等5人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市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王某仙等5人八个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判令连带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35000元;在案发地公开投放价值11800元的鱼苗种用于生态补偿修复。

活动现场,2名案件当事人代表作公开道歉,深刻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遵守法律,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随后,工作人员在对鱼苗进行检验核对后,18000尾鱼苗被集中定点放流。

毛文胜表示,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是为了教育、惩戒5名案件当事人,更是为了以案说法,教育、警示广大群众特别是湖区渔民吸取教训,远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公检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要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好日常巡查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同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中来。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参加活动。(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