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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对大冶市陈贵镇旭牧庄园行政处罚决定-黄环冶罚〔2021〕058号

发表日期:2021-11-10    文章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案件名称:大冶市陈贵镇旭牧庄园违反畜禽养殖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大冶市陈贵镇旭牧庄园

负责人:彭淦

主要违法事实:大冶市陈贵镇旭牧庄园蛋鸡养殖项目养殖废水未经处理,将粪水抽至场外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化粪池内存放。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储蓄银行大冶市支行大冶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后,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处罚内容:处罚款肆仟元人民币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