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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2-29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2023年,大冶市司法局在黄石市司法局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法治大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贯彻落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成效

(一)着力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市收获新成效。

一是高位部署法治建设。召开了七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面汇报了市依法治市委员办和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2年的工作,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对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宣传,全市各级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50余场次,协调普法讲师团成员进村(社区)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60余场次,让习近平法治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是深入推进“两整改一检查”。全面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查反馈的22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高标准完成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访物流运输企业109家、在21家重点企业建立了联系点,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领域”,排查整改问题55个、解决企业反映问题8个、移交问题线索11条。扎实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专项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1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件、完成省司法厅交办问题1件。

三是加强法治督查考核工作。结合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法治督查,对29家乡镇、部门进行了实地督查,印发督查反馈意见29份,有力推动党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要求,将全年工作分解到各季度内,科学、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11月份,我局法治督查工作受到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通报表扬。

(二)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

一是法治建设责任机制有效落实。全面落实《黄石市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全面述法4轮、年终述法1轮,持续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愈加完善。配合市政府办制定了《大冶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监督管理规程》《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大冶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文件,有效提高了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效。全年共审核重大行政决策36项、规范性文件20件、招商引资合同(协议)26件,回复征求意见59件,完成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8件,向黄石市政府及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科学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在黄石地区率先成立了行政复议局,全力开展行政复议“一链三环”先行区创建项目,工作成效获省、市领导高度评价。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0件,应诉大冶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1件,我市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下发案卷评查反馈通知20份、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44份、推动整改问题77个、立案44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8条,27人收到处理。加强两法衔接制度建设,全年共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655件,行政执法机关抄送涉嫌犯罪的备案审查案件17件,移送公安机关10件。

(三)着力推进“八五”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建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引导业务骨干定期在重要领域、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联合法院建立发布《大冶市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旁听庭审制度》,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开展。同时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季度考核范畴,发布通报4期,发出普法工作提示函4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普法触角不断延伸。持续推动“成长‘伴’法·青春护航”志愿服务标杆项目实施,发动110名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200余场。协调市教育局,组织全市130余名中小学校利用暑期开展德育干部培训,提升非法学专业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法学知识。组织620名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乡村(社区)开展民法典百姓宣讲160余场次,进共同缔造试点湾组(小区)开展民法典案例分享27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640余场次。结合国家安全日、禁毒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八五”普法讲师团等开展“法律七进”,共宣讲480余场、征集普法短视频200余部,把法律法规“送到家”,给村民带来满满法治获得感。

三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组织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复核工作,茗山乡彭晚村、灵乡镇贺铺村成功通过复核,金山店镇火石村、金牛镇贺桥村成功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印发《关于加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的通知》,不断推动基层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金湖石任村法治文化广场、金山店镇火石村法治游园、灵乡镇贺铺村法治庭院初步建成。

(四)着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新进展。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出台《大冶市司法局2023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全市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8743件,为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等减免金额628万余元。编制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版)》,动态调整告知承诺事项45项。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协助27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25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12件、规范用工管理8件、出具法律意见14份、审查合同29份,编制法律指引2期,发布指导案例3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12条,为企业减免损失约700万余元。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加强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规范化建设,依托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384个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开展,召开了大冶市公共法律服务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大冶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大冶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了2023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工作,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增强。2023年,大冶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总计2128件,其中由湛月律师所柯律师援助的“魏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获全省百优法律援助案例一等奖;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律师(法律工作者)共提供法律咨询4800余次;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17件,共接待公证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四是园区法律服务取得突破。2023年6月,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有效整合园区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标志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五)着力服务特殊人群,平安社会建设得到新加强。

一是社矫对象管教工作不断压实。印发了《大冶市社区矫正对象2023年度集体教育实施方案》,召开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12次,在重要节庆、重点敏感时期开展节前教育和巡查60余次走访对象327人,对排查出涉及矛盾纠纷的3名社矫对象,均安排专人落实帮扶措施,368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脱、漏管事件和重新犯罪案(事)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指标以内。

二是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压实。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制度,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828人,帮教安置到位828人,接受率和安置帮教率均达100%。坚持内外同抓、提前介入,为服刑人员家属办理远程会见495批(次)、为214名符合国家规定的刑释人员发放临时过渡费19.26万元。

三是社会矛盾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各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共配合属地政府排查矛盾纠纷942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案件542起,参与调解542起、调解成功532起、调解成功率98.2%,远超上级95%的标准。我局陈尚棵同志获得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东风路司法所刘小兵同志获司法部模范人民调解员表彰。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有待规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加强、创新普法方式上还有待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需有待提升等方面。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组织开展半年和年终述法,不断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编制市级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查、法治督查和其他专项督查工作,做好上级“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查迎检工作。积极对接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做好省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相关工作。

(二)聚焦行政执法,发挥协调监督职能。切实履行法治协调责任,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全省行政执法领域先行区创建;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巩固并推广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三)聚焦法治宣传,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抓住“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党内法规清单;突出抓好重点内容、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工作;持续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培训,打造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推动“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四)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涉企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力度,持续推进“法律进园区、进企业”、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精准度;加大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力度;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五)聚焦特殊人群管理,夯实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扎实做好“两类人员”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和教育帮扶,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案(事)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六)聚焦党建引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持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打造司法行政队伍铁军;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