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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安排(第二批)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3-10-08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2号)和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大冶市2023年度(第二批次)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冶乡振组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安排衔接资金63万元用于支持刘仁八镇金柯村发展金柯辣椒产业项目。目前刘仁八镇金柯村已完成辣椒基地扩建、加工设备购置安装以及毛铺金柯辣椒品牌建设等。根据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第三方审计情况和验收情况,拟按衔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已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的基础上,将余下33万元按冶乡振组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进行拨付并直达项目施工方。为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效益,以及资金分配、拨付工作的公正性,现将资金使用安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项目)股。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举报联系电话:0714-3818292

受理单位: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2楼1212室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