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省下达我市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拨付使用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资金分配与脱贫村数量、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库项目储备情况、年度巩固脱贫成果考核结果挂钩,将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对接,推动项目早动工、早完工、群众早受益。经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按照以上因素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提前批)切块分配至各有关乡镇,由乡镇按照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待年度资金规模最终确定后,再根据全市项目完工验收情况,进行集中调整清算。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受理单位: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714-8721003
通讯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农业技术推广大楼505室
附件:2022年省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大冶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2022年省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金额 | 备注 |
金牛镇 | 90 | |
灵乡镇 | 110 | |
殷祖镇 | 160 | |
刘仁八镇 | 110 | |
大箕铺镇 | 120 | |
茗山乡 | 148 | |
金湖街办 | 116 | |
还地桥镇 | 58 | |
金山店镇 | 68 | |
陈贵镇 | 60 | |
保安镇 | 60 | |
合计 | 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