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乡村振兴

我市3个村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

发表日期:2021-09-27    文章来源:云上大冶

9月24日,省司法厅对全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名单进行公示,我市3个村通过复核。

据了解,“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采取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复核,确定该荣誉保留、重新命名或撤销、注销。此次复核工作按照司法部统一安排部署,由省司法厅联合省民政厅对2004年—2020年获得命名的全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其中162个村(社区)通过复核。我市陈贵镇刘家畈村、茗山乡彭晚村、灵乡镇谈桥村均通过复核进入公示名单,被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近年来,我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始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明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增强,更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