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经营安全,现将今年以来烟花爆竹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灵乡镇毛铺村毛某利涉嫌非法储存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1月24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灵乡镇应急办在灵乡镇毛铺村一民房内发现毛某利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品852件。该批次烟花爆竹经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价值约8万元。
处罚情况:市公安局以非法储存罪对毛某利行政拘留七日,市应急局依法将毛某利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并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制品。
案例二:茗山乡余祠村汪某东涉嫌非法经营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1月16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茗山乡安监办在茗山乡余祠村宋家庄湾民房内发现汪某东非法储存爆竹1038件。该批次爆竹制品经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价值为12余万元。
处罚情况:市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罪对汪某东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市应急局没收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制品。
案例三:大冶高速服务区韩某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1月8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大冶服务区下陆高警在大冶高速服务区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车内有烟花爆竹制品408件。
处罚情况:市公安局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韩某峰行政拘留十日,市应急局没收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制品。
案例四:大冶高速服务区王某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3月27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大冶服务区下陆高警在大冶高速服务区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车内有烟花爆竹制品632件。
处罚情况:市公安局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王某明行政拘留十日,市应急局没收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制品。
案例五:大冶市致开烟花爆竹经营部余某兰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4月1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金山店镇查获大冶市致开烟花爆竹经营部余某兰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车内有烟花爆竹制品466件。
处罚情况:市公安局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余某兰等三人行政拘留十二日,市应急局没收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制品,拟对其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
案例六:大冶市茗山小汪烟花爆竹经营部成某雨在许可证核准的范围以外存放烟花爆竹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1月17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发现大冶市茗山小汪烟花爆竹经营部成某雨在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外存放烟花爆竹制品88件。
处罚情况:市应急局责令该店改正到位,并处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大冶市大箕铺新洁烟花爆竹经营部刘某才自行提取烟花爆竹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2月10日,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大冶市大箕铺新洁烟花爆竹经营部主要负责人驾驶车辆在大冶市世纪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内自提烟花爆竹。
处罚情况:市应急局责令该店改正到位,并处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大冶市华燕新零售店彭某明自行提取烟花爆竹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2月10日,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大冶市华燕新零售店主要负责人驾驶车辆在大冶市世纪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内自提烟花爆竹。
处罚情况:市应急局责令该店改正到位,并处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