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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

发表日期:2022-08-25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把各项人社政策法规交给企业和个人,精准落实和惠及到每一个市场主体和基层群众,打造“23℃”人社服务。现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

二.2022年“才聚荆楚·智汇黄石”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留黄就业创业行动方案的通知》黄就创领〔20223号。


二、申报条件

1.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补贴


2.企业按规定吸纳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3.企业按规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三、申报资料

1.企业花名册

2.劳动合同

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生证书

4.脱贫人口需提供扶贫手册

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发放】


五、经办方式


大冶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窗口办理。



六、联系电话

大冶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714-8724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