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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标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第 4 部分:报告评级规范》

发表日期:2020-12-24    文章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1 

5  基本要求 ............................................................................. 2 

6  报告评级 ............................................................................. 2 

7  评级结果应用 ......................................................................... 4 

前 言 

本部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湖北省财政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财政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资产评 估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学东、杨载南、鲁曦、刘星恒、丁凡、张琦、吴玉辉。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联系电话:027-67818650,邮箱: hbcztysjxglc@163.com。 本文件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联系电话:027-88226002, 邮箱:hbsbyfws@126.com。

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第 4 部分:报告评级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报告评级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评级方式和具体要求, 以及评级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绩效评价报告评级相关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42/T1601.1 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第1部分:基本规范 

DB42/T1601.3 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第3部分:报告编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42/T 1601.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评价报告评级 rating of evaluation report  由财政部门委托在绩效管理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相关单位,对本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缩 略版,下同)进行评比和确定等级。 注: 评级情况作为选择第三方机构、确定主评人人选重要参考因素和依据。 

4 基本原则 

应用  4.1 

报告评级以“结果应用”为导向,以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价报告的可用性作为重点评判依据。 注:评级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四个等级。 

示范 4.2 

报告评级通过评比和等级确定,筛选出具有较高水平的评价报告及对应的主评人、第三方机构,树 立典型、加强示范、激发活力,促进第三方机构强化自我管理。 

公开 4.3 

报告评级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并将A级报告汇编印发各预算部门和第三方机构,以 供学习借鉴。

优先 4.4 

报告评级情况作为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选择第三方机构、确定主评人人选、支付评价费用 的重要参考因素和依据。对于报告评级等级高的,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选择第三方机构确定主 评人人选时可优先考虑。 

5 基本要求 

第三方机构应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或在相关平台上传评价报告及其他报告评级5.1 所需资料。 对于第三方机构受省级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委托开展绩效评价出具的评价报告,第三方5.2 机构应在省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评价工作完成时间前,上传至“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第三方机构报 告专区”。 

6 报告评级 

评级范围 6.1 

本年度第三方机构受本级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委托开展绩效评价出具的评价报告(涉密的 除外)。 

评级主体 6.2 

由财政部门委托在绩效管理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相关单位。 

评级时间 6.3 

每年部门自评、财政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实施。 

评级方式 6.4 

由财政部门委托在绩效管理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相关单位,基于结论可用、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格 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公正和依据充分等相关要点进行综合评比,确定等级,只评级不评分。 

 6.5 评级要求

6.5.1 结论可用 

评价结论应具有可用性,能指导实践,有理念或思路创新,对改进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提升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实际意义或指导作用。 

6.5.2 逻辑清晰 

评价报告应逻辑清晰、表述准确,评价报告各部分之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具体原因分析之间、 存在的问题与结果应用建议之间相互对应、层次清晰。 

6.5.3 重点突出 

评价报告应重点突出,简洁明了,反映主要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主要措施,对资金使用过程 中的重点情况进行分析,客观反映重点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重点建议。

6.5.4 格式规范 

评价报告格式应符合DB42/T 1601.3 中所规定的要求。 

6.5.5 内容完整 

评价报告内容应符合DB42/T 1601.3 中所规定的要求。 

6.5.6 客观公正 

评价报告应选择两种以上评价方法进行分析,准确反映被评价部门、项目、政策的绩效真实情况, 不应虚报、漏报和瞒报相关事项。 

6.5.7 依据充分 

评价结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结果应用建议等内容应有据可依,且应保 证有足够的相关数据、文字等论据对论点进行支撑。 评级具体要求参照表1。 

表 报告评级具体要求 

6.5.8 特殊情况 

6.5.8.1 对于未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今后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受影响。 6.5.8.2 对于参与过绩效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评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若第三方机构未按照 DB42/T1601.3 中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编码,未及时或完整地提供或在 相关平台上传评价报告及其他报告评级所需资料的,相对应的评价报告应直接评为 D 级。 ——若报告评级被评为 D 级的第三方机构和主评人对评级情况存在异议,可申请复核,由财政部 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组织对其评级情况进行集中复核。 

6.6 评级公开

6.6.1 报告评级完成后,财政部门应于本年度 9 月、12 月在财政部门网站分别对评级初步情况、最终 情况进行公开。 

6.6.2 报告评级初步情况公开后,根据 报告评级复核情况及从相关渠道获取部门主要负责人批示情况, 对报告评级进行最终确定。 

7 评级结果应用 

重点推荐 7.1 

财政部门将A级报告附部门主要负责人批示语或专家推荐词,汇编印发预算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学习 借鉴,并对相关第三方机构及主评人进行推荐。 

优先考虑 7.2 

报告评级情况将作为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选择第三方机构、确定主评人人选的重要参考因 素和依据。对于报告评级等级高的第三方机构和主评人,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可优先考虑。 

付费参考  7.3 

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可将报告评级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绩效评价委托费用参考因素。 

暂停参与 7.4 

报告评级被评为D级的第三方机构、主评人暂停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