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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发表日期:2021-11-27    文章来源:

关于大冶市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

1、2021年直达资金--《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奖补)的通知》(鄂财产发〔2021〕49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奖补)资金210万元。

2、2021年直达资金--《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的通知》(鄂财产发〔2021〕51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543万元。

二、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1、《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奖补)的通知》(鄂财产发〔2021〕49号)支出明细:

拨付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专精特新企业奖补资金210万元。

2、《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的通知》(鄂财产发〔2021〕51号)支出明细:

    拨付大冶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543万元。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