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保障基层财政运转和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根据上级单位对直达资金决策部署精神,我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直达资金相关工作,细化举措,从严管理,提前谋划、协调安排,加快直达资金拨付。现将我市2024年1-12月份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大冶市直达资金指标95,648万元。按资金来源划分,中央安排79,676 万元,省级安排13,070万元,市级安排2,902万元;按财政事权划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0,31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2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060万元。目前,已分配86,749.33万元,完成支出79,659.38万元,支出进度具体如下:
(1)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66,857.1万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支出4,62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6,275.79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10,095.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支出5,211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225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113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76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支出2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支出14,78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86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1,724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出4,323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626.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9,340.7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1,27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87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3,292.14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出2,887万元、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出576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1,991.31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2,306.32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9,667.99万元、其他重点防洪工程补助资金支出17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10.97万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99.72万元、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8.29万元、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补助资金支出182.96万元。
二、主要成效
(一)加大就业补助。拨付就业补助资金4,625万元,通过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保障就业创业,激发了各界就业创业的积极性。
(二)加大社会救助。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95.53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76万元,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与低保边缘人员的救助落差问题,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三)加强医疗保障支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113万元,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1,72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86万元,进一步兜牢织密了社会救助网,促进了社会稳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6,275.79万元,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四)加强社保基金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支出5,211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支出14,788万元,用于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使老年人能“老有所依”、心中有底、生活无忧,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
(五)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拨付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9,340.73万元,拨付了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26.90万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同时保障家庭贫困生日常生活,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性共同发展。
(六)及时拨付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拨付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323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高现有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土地的产出效率,从而扩大农民的利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七)加大乡村振兴建设支出。拨付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67.99万元,用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农户(含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增收。
(八)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拨付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7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292.14万元,主要用于租赁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等,实实在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
三、针对措施
(一)增强协调配合
局国库股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督促预算、业务股室做好指标分配下达、资金拨付,并及时进行支付数据关联匹配。各股室与部门单位之间建立了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便于及时掌握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尽快将直达资金拨付到单位、企业和个人。
(二)实行定期报告
监控系统经办人员每月统计更新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定期向领导汇报,对比全省其他县市区进度及考核要求,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压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股室直达资金支出考核,从而促进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和质量。
(三)加快问题整改
实时监控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与支出,及时协调各业务股室核实、解决监控预警信息,督促各股室跟进各资金使用单位及时落实整改,严格规范项目资金支付,促进各项目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