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黄财农发〔2024〕237号)文件精神,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安排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40万元。经局党组会研究,拟拨付灵乡镇30万元,刘仁八镇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及筹办黄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会等,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股。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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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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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