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省级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66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农业事业创新发展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以奖代补,经相关经营主体申报,市水产服务中心已经组织专班考核验收,奖补项目主体共4个,奖补资金共计80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6月6日,共七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资金支持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送交大冶市水产服务中心(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大楼1712室,联系电话:0714-8712370)。
特此公示!
附件:2022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说明
大冶市水产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