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鄂农发计发﹝2022﹞1号文件的要求,经报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同意后我市开展畜牧养殖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示范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拟拨付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75万元(详见附件1)。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6日--2022年2月1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大冶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电话0714--3260295。
附件1:2022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拟发放表
大冶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