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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2-12-16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6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 2022 年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经相关经营主体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组实地验收,康之堂百亩中药材高效种植示范项目等5个项目符合验收标准,按要求拟安排拨付大冶康之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0万元、湖北鑫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40万元、大冶市殷祖唐园茶业有限公司40万元、湖北超丰米业有限公司35万元、大冶市银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万元,共计190万元。为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公正性,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冶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14-3819608

通讯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2楼1215室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