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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大冶市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函

发表日期:2021-12-15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冶市财政局: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环发2021〕11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和鄂财环发[2021]6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鄂财农发〔2005〕54号《湖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自查情况,现将我市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及兑现发放情况函告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与补偿资金计划

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国家级226万(含公共管护支出4万);省级297万(含公共管护支出3元);合计公益林计划资金523万。鄂财环发2021〕11号中央财政下拨我市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6万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41413.38亩,其中直接补偿资金222万元,公共管护支出4万元;鄂财环发2021〕6号省级财政拨付我市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97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99092.77亩,其中直接补偿资金294万元,公共管护支出3万。

二、生态公益林自查情况

1.经各乡镇(场)、街办自查后,2021年度我市兑现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41413.38亩。其中汪仁镇曾家湾村国家级公益林林政案件毁林14.8亩,涉及资金兑现到曾家湾村公户,此款用于村集体恢复造林绿化。

2.经各乡镇(场)、街办自查后,2021年度我市兑现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99092.77亩。其中灵乡镇红峰村因建设需要,申请调出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346.9亩,调入孟家山林场,省于2021年11月10日已批复,涉及资金按2021年度兑现到红峰村组级和个人邮政“一卡通”账户。

三、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情况

1.2021年损失性补助兑现资金合计4080072.27元,其中:国家级兑现面积140338.32亩,兑现资金1789313.58元;省级兑现面积193591.71亩,兑现资金2290758.69元。

2.2021年劳务费兑现资金合计1079927.73元,其中:国家级兑现面积141413.38亩,兑现资金431496.8元;省级兑现面积193739.74亩,兑现资金648430.93元,金山店镇5352.03亩管护面积的管护费随损失性补助一同发放。

3.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费国家级4万元;省级3万元;合计7万元。

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合计兑现5160000元,公共管护费国家级4万元;省级3万元,合计资金5230000.00元详见附表。

四、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管理

1.国有林场管理站、东风农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单位。

2.各乡(镇)街办、村(组)级集体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含损失性补助和管护费)先拨付至各辖区财经所(分局),再由各财经所(分局)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明细表进行兑现。

3.对组级已经分解到户的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各户。

4.组级集体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助村民不愿意分解的,必须召开村民会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组织成员或代表同意用于乡村绿化、森林抚育等集体公益事业支出,并提供会议召开情况说明,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组织成员或代表在上面签字,村委会加盖公章证实。资金由各财经所(分局)拨付到村集体公户,再由村集体拨付各村民小组(或理事会),并监督使用,实行组帐村管。

5.鼓励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费发放方式,对生态公益林面积较大的乡(镇)街办,管护费可以在镇域范围内进行统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可以与森林防火巡查员结合一起安排,统筹的生态公益林管护费用于支付管护人员工资。统筹方案须经乡(镇)街办人大形成决议,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备案。未实行统筹的乡(镇)街办,管护费按照冶财农2013〕266号文件要求进行发放。2021年管护费实行了镇级统筹的有灵乡镇、殷祖镇、陈贵镇等。金山店镇2021年管护费随损失性补助一同发放。

专此致函。

附件:

1.《大冶市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汇总表》

2.《大冶市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助兑现统计表》

3.《大冶市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管护费兑现统计表》

4.《大冶市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