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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1-12-15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大冶市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冶农办文〔2012〕27 号)文件规定,经相关经营主体申请、各乡镇(街办)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拟给予湖北瑞晟生物有限公司等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四个一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奖补36万元。其中,湖北瑞晟生物有限公司10万元、大冶康之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万元、湖北鑫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6万元、大冶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6万元、湖北超丰米业有限公司6万元。为保证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714-3819608,通讯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2楼1215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