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关于2021年省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1-11-25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1年部分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农发〔20211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应该事项的通知》财办农〔202147文件精神,省财政安排了我市省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市省级龙头农业企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其中:劲牌有限公司491.67万元、大冶市龙凤山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7.75万元、湖北瑞晟生物有限责任公司58万元、湖北鑫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77.33万元、湖北铭浩绿色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35万元、大冶市鹏泽水产有限公司7.33万元、大冶市腾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12万元、湖北绿知堂竹业股份有限公司12.05万元、湖北天天红食品有限公司17.13万元、大冶市健牌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8.83万元、湖北亿隆食品有限公司1.61万元。为保证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1125日至113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4-3819608

通讯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21215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