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两部”预算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的基金预算编制原则,依据2019年三季度基金、统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按省厅下发预算编制意见,2020年基本老保险费收入预算1100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103628万元,增加6391万元,增幅6.17%;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预算96160万元,比2019年预计执行数89297万元,增长6863万元,增幅7.69%。预计2020 年参保职工人数106617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74290(单位44686+个人29604,离退休人数32327人(退休退职32316 +离休人数11人),实际缴费人数68067人(单位43084+其他人员24983)。
(二)基金收入预算
1、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算当期收入为59073万元。包括城镇企业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算收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算收入以及清欠收入。
(1)城镇企业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算收入为36424万元。
城镇企业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算收入=城镇企业在职参保人均缴费工资基数×实际缴费人数×缴费比例×征收率。
36424万元=3057.77元×43084人×12×24%×96%
城镇企业在职参保人均缴费工资基数=本地上年度城镇企业在职参保人均缴费工资基数×(1+人均缴费工资基数增长率)
3057.77元=2871.15元×(1+6.5%);
实际缴费人数=上年末在职参保人数×(1+增长比例)。43084人=42194人×(1+2.11%)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算收入为22149万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算收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均缴费工资基数×实际缴费人数×缴费比例×征收率。
22149万元=3694.02元×24983人×20%×100%×12
实际缴费人数=上年末在职参保人数×(1+增长比例)×缴费人数比例。
24983=24859×(1+0.5%)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均缴费工资基数=本地上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均缴费工资基数×(1+人均缴费工资基数增长率)
3694.02元=3433.42元×(1+7.59%);
(3)清欠收入。2020年预计清欠收入金额金额为500万元。
2020年大冶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合计为59073万元。
2、利息收入。
2020年利息收入总额按2019年利息收入预计执行数来编制为511万元。
按照文件要求,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实行统一计息办法。对存入收入户和支出户的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经沟通,湖北银行于2019年11月6日补息98万元,其中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补息57万元
因此2020年利息预算=(2019年9月底累计利息343万元+补息41万元)/9*12=511万元
3、财政补贴收入。
2020年财政补助收入为25853万元。
2020年财政补助收入=2019年中央和省拨付数+2019年地方财政缺口补助+2020年预算调待支出*40%
25853万元=23997万元+0万元+4640*40%
4、转移收入。
按2019年预计执行数填列
2019年转移收入预计执行数=前三季度转移收入实际执行数+9月份转移收入×3。
4327万元=3245万元+3245/9*3
5、上级补助收入
2020年上级补助预算收入下达指标为20082万元。
2020年预算收入合计110019万元。
(三)基金支出预算
1、基本养老金支出为78954万元。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离休金支出和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
(1)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数为78912万元。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数=2020年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额+2020年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支出额+2020年新增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额-2020年退休死亡人员的养老金减少支出额。
78912万元=72817万元+4640万元+1905万元-450万元2020年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额=上年末已退休人数×上年末已退休人均养老金*(1+预计增长率)×发放月数72817万元=30896人*1852.86元*(1+6%)*12
2020年退休(职)基本养老金调待支出额=上年末已退休人数30896人*预计调整待遇人均支出*12个月。
4640万元=30896人*125.16元*12
新增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额=新增退休人数×上年本县(市)新增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平均领取养老金时间6个月。
1905万元=1779人×1785元×6
退休死亡人员的养老金减少支出额=新增死亡人员×上年本县(市)死亡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平均领取养老金时间6个月。
450万元=359人×2089.19元×6
(2)离休金支出数为41万元。
离休金支出数=2020年离休人数×上年末人均月人均离休金*(1+预计增长率)×实际发放月数
41 万元=11人×2980元*(1+5%)×12
2、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1)一次性丧葬补助支出为2099万元。
一次性丧葬补助支出=2019年9月底累计一次丧葬补助支出/9*12
2099万元=1574万元/8*12
(2)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支出预算数为315万元。按2019年度预计执行支出额编制。
3、2020年其他支出预算为35万元,为重复缴费退还个人账户重复部分的历年部分。
2019年其他支出预计执行数为594万元,主要是人民医院有员工257人,因编制和政策衔接等原因在2014年10月-2018年6月既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了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单位根据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大冶市人民医院有关人员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拟处理意见报告》(冶人社文[2018]53号)对人民医院重复参保257人进行退费处理,共计退费558.23万元。因此经常性的退还个人账户重复部分的历年缴费为35万元。
4、转移支出。
2020年预计转移支出为1159万元,按2019年预计执行数填列。
5、上解上级支出
2020年上解上级支出下达指标为13598万元。
2020年预算支出合计为96160万元。预算总表中社会保险费支出项目由基本养老金支出和丧葬抚恤补助支出组成,合计8.1亿余元;其他支出项目由上解上级支出和2020年其他支出预算两个项目组成。
2020年当期收支结余138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407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情况
预计2020年大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257958人,比上年执行数多0人,上涨0%;领取待遇人数为109082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13人,增长1.41%。
(二)基金收入
2020年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7085.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降低695.12万元,降低2.5%,其中:
2020年个人缴费收入9289.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57万元,增长0.2%。
1、个人缴费收入9002.73万元
参保缴费人数257958人*349元(由于最低缴费档次提高为300元/人,所以平均标准略高于300元)=9002.73万元
2、重残人员代缴收入113.76万元,参考2019年重残代缴数据5688人,按200元保底缴费,共计113.76万元。
3、贫困人员代缴收入173.28万元,参考2019年重残代缴数据8664人,按200元保底缴费,共计173.28万元。
2020年集体补助收入15.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由于村副职和两参人员补助增幅不大,接近持平。
2020年利息收入606.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77万元,上涨9.92%,由于收入等略有增加,利息也有所增长。
2020政府补贴收入17109.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降低768.46万元,降低4.3%,降低主要原因是2020年享受待遇人数去除了暂停发放人数,根据实际享受待遇人数计算。其中:
1、基础养老金补贴收入15219.37万元:
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
养老金领取人员109082人*12个月*88元=11519.06万元
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
养老金领取人员109082人*12个月*7.5元=981.74万元
县级基础养老金补贴:
县级补助由于是以支定收,用2020年基础养老金支出来定基础养老金总补贴收入,所以是基础养老金支出15219.37万元-中央补贴11519.06万元-省级补贴981.74万元=2718.57万元
2、对个人缴费的补贴收入1231.23万元:
省级个人缴费补贴:
参保缴费人数257958人*个人缴费省级补贴31.82元=820.82万元
县级个人缴费补贴:
参保缴费人数257958人*个人缴费县级补贴15.91元=410.41万元
3、丧葬费抚恤补贴350.1万元,参考2019年丧葬费补贴数据,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4、其他财政补贴309.12万元,主要是村副职干部缴费补助,参考2019年其他财政补贴数据,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五、2020年其他收入46.56万元,主要是稽核退款收入,参考2019年其他收入,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六、2020年转移收入17.28万元,主要是其他地区城居保转移收入,参考2019年转移收入,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三)基金支出
2020年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22756.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16.94万元,上涨2.79%,其中:
1、基础养老金支出15219.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4.73万元,上涨1.97%,上涨主要原因是领取待遇人数略有增长。
2、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7176.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2.21万元,上涨4.7%,上涨的主要原因是领取待遇人数略有增长。
3、丧葬补助金支出为350.1万元,参考2019年丧葬补助金支出执行数,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4、转移支出11.07万元,主要是我市城居保转移到其他地区,参考2019年转移支出执行数,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四)基金结余
预计本年预算收支结余4328.58万元,2020年末滚存结余57544.58万元。(其中应省里要求,累计上解30929万元)
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按省厅下发的预算编制要求,预算2020年收入4946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923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9489万元,利息收入130万元,转移收入615万元,总支出49466万元,其中养老金支出48896万元,转移支出570万元。
(二)养老保险费收入
1.预计2020年市本级参保职工人数15092人(机关单位4145人,缴费工资总额为32299万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273人,缴费工资总额为68239万元,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674人.缴费工资总额为19805万元),2020年预算保险费收入29232万元=当期征缴收入27727万元+清欠收入1505万元,当期机关单位收入74416820.98元=4145人×6493.56元×12月×24%×96%,全额单位收入157222991.39元=8273人×6873.68元×12月×24%×96%,非全额单位收入45631021.23元=2674人×6172.13元×12月×24%×96%.
2.财政补助收入
2019年市本级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826万元,预算2020年中央财政补贴2826+18年调待支出1763*40%万元=3531万元,当年的养老收支缺口由地方财政补贴15958万元.
3.利息收入
预计2020年银行利息收入130万元。
4.转移收入
预计2020年转入人员123人,按人均转移金额5万元计算,转移收入共计615万元。
(二)养老金支出
1.预计2020年市本级退休人数8287人(机关单位1866人,养老金支出为10450万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322人,养老金支出为32087万元,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99人.养老金支出为6359万元),预算养老金支出48896万元=当期43293万元+补支0万元,当期机关单位支出104504923.68元=[(上年末已退休人数1795人-死亡人数40人/2)×(上年末人均养老金4569.87元+调待194.82元)+当年新增人数111人/2×新增人员人均养老金4650.64元]×12,当期全额单位支出320867136.72元=[(上年末已退休人数4990人-死亡人数90人/2)×(上年末人均养老金5010.83元+调待195.36元)+当年新增人数422人/2×新增人员人均养老金4712.47元]×12,当期非全额单位支出63591126.6元=[(上年末已退休人数1072人-死亡人数23人/2)×(上年末人均养老金4701.01元+调待192.28元)+当年新增人数50人/2×新增人员人均养老金4397.06元]×12。
2.转移支出
预计2020年转出人数114人,按人均转移金额5万元计算,转移支出共计570万元。
(三)基金结余
预计2019年末滚存结余-24496万元;2020年本年收支结余-15958.33万元,2020年末滚存结余-40454.33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情况
预计2020年职工参保人数87809人,在职人数70721人,退休人数17088人,在职退休比例为4:1。
(二)基金收入
预计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51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32491万元,利息收入999万元,转移收入22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3249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4089.1元*实际缴费人数63699人*费率10.5%*征缴率99%*12个月
(1)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是根据全市参保职工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确定的。2019年人均缴费基数为3767.5元,按人均缴费基数增长8.5%,预计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为4089.1元。
(2)平均缴费人数63699人,2020年参保人数87809,其中不缴费人数24110人。
(3)缴费费率为10.5%,根据《黄石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医保发〔2019〕20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之后,缴费费率由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8.5%和2%。
(4)征缴率确定为99%,考虑到保险费征收过程中存在欠费情况确定征缴率。
2、投资收益
根据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银行存款利息及医保经办机构银行存款利息确定,预计2020年利息收入为999万元。
2、个人转移收入22万元。
(三)基金支出
预计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36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7312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支出14052万元。
1、统筹基金支出17312万元=住院人次14219人次*均次费用13617.3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61.27%+门诊大病统筹支出1943万元+生育医疗费用支出591万元+生育津贴支出2914万元
(1)住院人次的确定:2019年住院14178人次,按近年住院人次增长0.29%确定2020年住院14219人次。
(2)均次费用的确定:2019年市内及转外住院均次费用为13617.3元,按均次费用与2019年持平,预计2020年住院均次医疗费用为13617.3元。
(3)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确定为61.27%。经统计2019年市内及转外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79%,综合报销比例为70%,其中:统筹基金综合报销61.27%、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4%、大额统筹基金报销5%。
(4)门诊大病统筹支付金额为1943万元。门诊大病待遇享受人次56894人次,次均费用410.33元,按照支付比例83.22%确定2020年门诊大病统筹支出1943万元。
(5)生育医疗费支出591万元=人均生育医疗费用4803元*预计生育人数1218人+次均计划生育费用1551元*预计计划生育40人次。
(6)生育津贴支出2914万元=女职工次均生育津贴26286元*女职工生育津贴1028人次+男职工次均生育津贴4228元*男职工生育津贴431人次+次均计划生育津贴3372元*计划生育津贴87人次。
2、个人帐户基金支出14052万元
个人账户基金支出14052万元。其中:支付住院费个人自付费用14219人次662万元;支付普通门诊210431人次2995万元;支付门诊大病56894人次209万元,支付药店购药费用825876人次10186万元。
(四)基金结余
2019年职工基本医保结余6.7428亿元,生育保险穿底3482万元;2020年两个险种合并,故上年度结余6.3946亿元 ;2020年本年收支结余2148万元,2020年末滚存结余6609.1万元。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情况
预计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754384人,其中:成年居民516390人,普通学生儿童176642人,低保重残居民为36169人,其他困难居民为25183人。2019年居民参保人数为766221人,2020年比2019年人数减少11837人,因本年人员外流造成参保人数减少。
(二)基金收入
预计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共计收入6165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8859万元,政府补助收入41491万元,利息收入1300万元。
1、个人缴费收入
个人缴费收入18859万元=人均缴费标准250元/人/年*754384人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含学生)。
2、政府补助收入41491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收入440元/人/年*754384人+本级财政补助110元/人/年*754384人。
(三)基金支出
预计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1274万元,其中:住院支出48052万元,门诊支出7715万元,大病保险支出5507万元。
城乡居民住院支出48052万元=住院124919人次×均次费用7196.32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53.06%+居民住院分娩统筹基金支出347万元。
(1)住院人次:2019年住院为120114人次,预计2020年增长4%为124919人次。
(2)均次费用:2019年市内及转外住院均次费用为6919.54元,预计2020年住院均次医疗费用增长4%为7196.32元。
(3)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确定为53.06%。
2、城乡居民门诊支出
2020年城乡居民普通门诊2116900人次,门诊统筹支出4265万元;门诊大病85916人次,门诊大病支出345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出5507万元=73元/人/年*754384人
(四)基金结余
2019年末滚存结余60399万元 ;预计2020年本年收支结余376万元,2020年末滚存结余60775万元。
(五)加强基金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防范和打击各种医保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的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住院,杜绝弄虚作假套取医保基金和巧立名目加重参保患者个人负担行为。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内外部监督制约制,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工伤保险
(一)基本情况
预计2020年工伤平均参保人数53532人,平均缴费人数53544人,根据黄人社发[2015]48号文费率下调的规定,预测工伤平均缴费费率为0.94%,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60%预测工伤人均缴费基数为3955元。
(二)基金收入
预计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270万元,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2269万元,利息收入1万元。
1、工伤保险费收入2269万元=人均缴费基数3955元*平均缴费53544人*平均费率0.94%*征缴率95%*12个月。
(1)2019年工伤保险人均缴费基数为3731元,预计2020年工伤保险工伤人均缴费基数增长6%为3955元。
(2)平均缴费费率确定为0.94%,工伤保险根据各行业风险高低实际行业差别费率缴费,预计2020年工伤平均费率为0.94%。
(3)征缴率确定为95%,考虑到企业不景气,部分企业处于半停产和减员状态,工伤保参保企业有欠费情况确定征缴率为95%。
(三)基金支出
预计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102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4102万元。
1、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包含工伤医疗费、伤残待遇支出、工亡待遇支出。
(1)工伤医疗费。2020年预计发生工伤医疗费627人次,共计报销工伤医疗费用1051万元,同比增长5%。
(2)伤残待遇支出。2020年预计发生工伤伤残315人次,伤残待遇支出1816万元,同比增长5%。
(3)工亡待遇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亡事故发生具有不可预估性,根据近年情况预计2020年将支付13例工亡待遇共计1235万元。
(四)基金结余
2019年末滚存结余-2954万元 ;2020年本年度结余-1831.761万元。滚存结余-4785万元
(五)加强基金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我市工伤参保大部分是高危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高,基金支付压力较大、抗风险能力差,工伤保险基金已经穿底。一方面要通过测算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实行行业浮动差别费率,对工伤事故风险大的企业上浮工伤费率;加大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政策征收保费,做到应收尽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的工伤宣传和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企业的工伤事故发生率,确保基金合理支出。同时认真落实黄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提高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
七、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基金基本情况
根据预算编报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预计我市2020年各项任务指标为:参保人数38700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00人,缴费基数1660万元元,享受失业待遇人月数3024 人月。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2020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805万元,其中:
1、失业保险费收入1660万元;
2、利息收入70万元;
3、上级补助75万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2020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83.1万元,其中:
1、失业保险金支出375.6万元。
2、医疗补助金支出104.6万元。
3、技能提升补贴支出99.9万元。
4、稳岗补贴支出410万。
5.临时价格补贴18万。
6.上解上级支出75万。
(四)失业保险基金结余
2019年滚存结余5326万元,2020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本年预算收支结余72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04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