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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发表日期:2019-08-26    文章来源:

一、2018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说明

(一)    转移支付资金收入情况

截止7月29日与省财政厅的结算情况,2018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6136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6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688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1798万元。

(二)    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通过列入年初预算及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178479万元,结余下年113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54198万元,结转下年17600万元。

二、2018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余额

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601774万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944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7364万元。

2018年12月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58930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4806万元,专项债务204502万元。

2、2018年政府债券资金

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券收入共计6439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36340万元(一般债券28340万元,专项债券8000万元);存量债务置换债券10777万元(一般债券5777万元,专项债券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7273万元(一般债券13213万元,专项债券4060万元)。

(1)新增政府债券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36340万元分别用于:水利补短板2000万元(大冶湖二站、梁子湖堤、大冶湖堤等加固工程),厕所革命8050万元(城市厕所改建和提档升级1600万元、村组厕所建设及农户厕所改造6450万元),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39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2000万元,借新还旧13000万元,城区雨污分流截污和改造工程90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8000万元。

(2)置换债券安排

我市2018年政府置换债券10777万元分别用于:偿还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792万元,106国道改造工程985万元,大冶市土地储备中心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5000万元。

(3)再融资债券安排

我市2018年政府再融资债券17273万元分别用于:2015年第一批置换一般公开3年期3383万元,2015年第一批置换一般定向3年期75万元,2015年第一批置换专项定向3年期4060万元,2015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公开3年期1849万元,2015年第二批置换一般公开3年期3383万元,2015年第三批置换一般公开3年期3568万元,2015年第四批新增一般公开3年期955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市“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154.96万元,同比下降17.2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6.32万元,同比下降17.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6.32万元。主要是全市各部门单位积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费下降;

公务接待费198.64万元,同比下降14.68%,主要是全市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预算法》及财政部、财政厅有关规定,通过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等方式,全年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88万元,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60645万元,全年共动用稳定预算调节基金46471万元,2018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8362万元。

五、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1、绩效目标管理。着力推进绩效目标编审与预算编审流程上的深度融合,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实现四个同步,即同步布置、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按要求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程序为:业务科室初审→预算(编审)科复审→分管领导决审。随同部门预算批复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涉及181家预算单位(市直预算编制单位198家,17家无项目)、672个明细项目、金额63474.65万元。全年共编报绩效目标项目465个,金额574269.27万元(财政拨款432551.78万元,其他资金141717.49万元),占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金额415066万元的138.35%,超省财政厅目标考核任务38.35个百分点。

2、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对2018年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65个),全部实施绩效监控,监控金额574269.27万元,监控率100%。采取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两种方式进行。9月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市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冶财〔2018〕55号),选择45个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就业补助等民生类项目和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重点跟踪监控,金额225849.53万元,占绩效目标项目支出金额574269.27万元的39.33%,占2018年项目支出金额415066万元(年初预算数)的54.41%。

3、绩效评价管理。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18〕30号),计划评价项目348个(单位自评328个,财政重点评价20个),金额464724.91万元,占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773万元的66%。全年实际完成评价项目360个(单位自评338个,财政重点评价22个),评价金额606646.05万元,完成计划评价金额的130.54%,占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773万元(年终决算数)的86.08 %,占2017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455403万元的133.21%,超过省财政厅目标考核任务63.21个百分点。

4、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单位68家,比去年增加36家,增长112.5%,占市直198家预算单位总数的34.34%。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金额84779.51万元,比去年增加21427.28万元,增长33.8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金额155381.1万元,比去年增加100297万元,增长188.94%。

5、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一是3月组织2018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布置会培训,局相关科室、二级单位20多人参加培训。二是5月举办2018年财政重点评价培训会,第三方机构、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共50多人参加培训。三是10月10日,根据政工科安排,在局七楼会议室举办的2018年财政新录用人员业务培训班上,对20名新录用人员进行了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四是10月23日在局七楼会议室举办了脱贫攻坚财政资金绩效考核推进会,市相相关单位、局内各支出科室、第三方机构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就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五是联合会计科于10月24日在会展中心举办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暨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600多人参加了培训。六是按照省厅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支出科室多次参加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视频培训,累计参训人数达100人次以上。

6、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冶财〔2017〕116号),对68家市直单位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印发《关于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冶财〔2018〕37号),评选出优秀单位5家,良好单位10家。根据考核通报,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奖励资金的通知》(冶财〔2018〕40号),下达了奖励资金55万元。

7、财政再评价工作。9月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冶财〔2018〕54号),选择14家市直单位的14个项目开展财政再评价,涉及单位自评金额8220.67万元。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业务人员深入被评价单位,进行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对单位自评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对核查结果打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单位自评报告进行复核,提出建议。财政再评价金额为8100.85万元,比单位自评金额少119.82万元。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或绩效较差的部门单位,将从严、从紧安排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单位进行绩效问责。

8、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为做好2018年做好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11月25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市直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冶财〔2018〕71号)。市直各预算单位作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主体,负责本单位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直预算单位应当积极稳妥公开本部门绩效评价报告(涉密信息除外)。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前。市直预算单位按照要求统一在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预算单位要按照绩效评价报告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进,严格把关,确保单位绩效评价报告公开率达到100%。对2018年完成的428个项目评价报告(自评报告338个、重点评价报告22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68个)全部实施公开,公开率达100%。

9、其他工作。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进行考核评审,实现中介机构收取的绩效评价服务费用与其提供的评价报告质量挂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出台《大冶市市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市直75家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目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