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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

发表日期:2018-08-13    文章来源:

关于大冶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8725日在大冶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大冶市财政局局长  尹剑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大冶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现已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7年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大冶“一优三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开展财政存量资金盘活,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我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690746万元,占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9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339万元,占预算的97.2%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4773万元,占预算的95.7%,主要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本级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结转下年,以及年末对市直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统筹。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00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58005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3958万元,当年本级预算支出完成472783万元,占预算的99.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方总计929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3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6208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74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803万元,调入资金10046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00万元。支出方总计929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7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9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89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9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4640万元。

201712月向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在办理2017年财政体制结算时,省财政厅对我市的结算项目作了一些调整,分别是:

收入方增加82354万元,变动项目分别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9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净增加47631万元,主要项目为:返还性收入减少2426万元;体制补助收入减少1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11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3万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增加4643万元; 结算补助收入减少1529万元;资源枯竭城市新型转移支付增加368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减少795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961万元;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337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减少545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0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减少124万元;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减少740万元;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37168万元。

调入资金增加34684万元,主要是清理收回社会保险专户应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结转结余资金。

支出方增加82354万元,变动项目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31768万元;

上解支出增加4586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44896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增加6464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7853万元,占预算的101%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3947万元,占预算的81.2%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为:

收入方总计3021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478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3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82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32万元,调入资金2224万元;支出方总计3021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93947万元,调出资金3335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687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8000万元。

201712月向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如下:

收入方增加45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803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增加6459万元,调入资金减少3695万元。

支出方增加45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44966万元,调出资金增加33359万元,年终结余增加1617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38452万元,占预算的101.6%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23846万元,占预算的105.4%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为:

收入方总计40397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66263万元,利息收入237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6181万元,其他收入934万元,转移收入26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5523万元;支出方总计40397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18626万元,其他支出2433万元,转移支出6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4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0129万元。

201712月向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如下:

收入方增加382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增加11721万元,利息收入减少4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减少8045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2万元,转移性收入增加638万元。

支出方增加3822万元, 其中:社会保险支出增加11560万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640万元,其他支出减少3053万元,转移性支出减少2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减少7738万元。

目前,省财政厅尚未正式批复我市2017年决算,预计批复数据可能略有变化。

四、决算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

由于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在20171225日召开,当时2017年年终决算工作没有完成,各项决算数据都是根据预计完成数向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因此此次报告数据与六次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据相比变动较大。

五、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我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狠抓落实,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抓收支目标,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国税、地税部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拓展税源控管深度,同时,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每月深入到征收部门协调收入征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收入征收中的各种问题,形成征管合力,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克服非税收入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的影响,不断挖掘潜力,顺利完成了预算目标。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项目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会议费、公务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强化各预算单位预算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力求“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落实到项目和单位,做到预算公开透明,执行规范有序,结果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建立“三公”经费执行情况预警机制。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381万元,同比减少79万元,下降5.4%

(二)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年初将发改局等46家部门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文本提交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二是建立“分税制”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从2017年起,在全省率先对乡镇实行“划定收支、留存分享、自求平衡、单项结算”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变了以往“核实基数、超收分成”的做法,有效规范了市与乡镇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大程度地调动了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三是完善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决策机制。成立市投融资决策和债务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融资行为。强化债务管理,根据财预〔201750号文要求,开展了政府性债务清查工作。争取省财政厅转贷我市存量债务置换债券105650万元和新增政府债券90062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融资成本。四是推进政府采购备案制改革。取消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的审批环节,由预算单位依法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均报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强化监督检查。五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强化各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快政府投资评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017年对外公开招标50家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建立机构库,在规定投资额以下的工程由业主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报相关部门备案。六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功申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组织4个乡镇开展试点。七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代理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减少国库集中支付中间环节,缩短支付时间,提高了财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

(三)强化民生保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使全市的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5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3%。一是逐步提高财政保障标准。认真落实各项提标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5.5%左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80/.月提高到90/.月,城市低保由月人均48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由年人均4680元提高到5580元。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74月份正式上线运行,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就医待遇,进一步推进了城乡统筹发展。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大冶市总医院各项建设。三是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积极支持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布局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区教育学位不足问题。2017年投入8146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工作。将高中生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由上年的生均1000/年提高到生均1200/年,免除了高中学校大冶籍学生学费。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2017年安排56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关键技术研究等科技活动,鼓励企业加大产业转型和改造升级。积极支持文体广电事业发展,投入1000万元支持北门剧院维修改造,继续支持广播电视“村村响”工程。四是支持“三农”发展。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通过“一折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机购置补助、库区移民补助等8项涉农补贴6075万元。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2300万元,支持全市完成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60个。争取上级财政资金3074万元,实施高标农田建设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9个。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71家,新增家庭农场66家。统筹财政资金8.96亿元,支持精准扶贫、“四化同步”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和地质灾害治理。五是全力支持精准扶贫。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的有关精神,加大财政对扶贫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15%及清理收回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50%用于精准扶贫的要求,通过整合财政专项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改薄、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产业扶贫等资金,集中用于全市精准扶贫脱贫工作。2017年累计安排扶贫资金4.3亿元,惠及8594个农户,贫困人口17276人。

(四)狠抓财源建设,拓宽经济持续发展渠道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功能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使财政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有效。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安排市委1号文支农资金19735万元,安排科技专项资金5600万元,安排支持商贸业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安排高端人才、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1000万元,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深入贯彻工业强市战略,落实工业倍增计划,拨付奖补资金4310万元,强力支持项目建设。三是向省财政厅争取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8.11亿元, 支持53户重点企业发展,有效缓解了重点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四是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14万元,落实财政贴息232万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五是向上申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691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我们抢抓机遇、应对挑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成效显著,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源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较好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计划。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湖北领跑、中部率先、全国示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