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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乡镇人社中心

发表日期:2018-08-31    文章来源:

大冶市灵乡镇人社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2017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主要有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及转移培训就业,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灵乡人社中心全额事业编制人数2人,在职在岗2人。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决算和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及决算见附表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灵乡镇人社中心2017年决算总收入是2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0万元2016年减少6.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缩减 

大冶市灵乡镇人社中心2017年决算总支出是2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6年减少6.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缩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灵乡镇人社中心2017年总收入是2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灵乡镇人社中心2017年单位决算总支出是2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