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大冶市森林公安局为副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侦办全市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核定森林公安局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10名。2015年实有在职人员10人,无退休人员。2015年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中,包含森林消防队17人人员经费,列入项目支出。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5.5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91.29万元、非税收入拨款8.00万元、罚没收入拨款20.00万元、其他财政拨款16.27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56万元,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预算80.56万元。主要用于:⑴工资福利支出49.4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66万元、津贴补贴31.74万元、奖金0.73万元、社会保险缴费6.00万元、住房补贴1.30万元;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9万元,为住房公积金6.29万元;⑶日常公用支出24.84万元,其中,办公费1.1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0.90万元、物业管理费0.80万元、差旅费0.80万元、维修费1.20万元、会议费1.6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专用材料费0.73万元、劳务费1.10万元、工会经费0.80万元、福利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55.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队员人员经费。
三、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4.80万元(不含省下达专款及其他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2014年预算相比,减少了1.00万元,下降率为17%。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4年预算对比减少0.4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80万元,比2014年预算对比减少0.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