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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发表日期:2016-07-13    文章来源: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盖章):大冶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预算数  项目名称  预算数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5、转移性支出  
 一、本年收入合计 1332.98   一、本年支出合计 1332.98   6、赠与  
 1、财政拨款(补助) 1332.98   (一)基本支出 965.25   7、债务支出  
   (1)经费拨款(补助) 169.57   1、工资福利支出 651.28   8、基本建设支出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拨款(罚没收入安排) 300.00   其中:(1)基本工资 163.41   9、其他资本性支出  
   (3)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拨款          (2)津贴补贴 390.41   10、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4)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3)奖金 13.62   11、其他支出 367.73
   (5)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拨款          (4)社会保障缴费 83.84     
   (6)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5)绩效工资      
   (7)其他拨款 863.41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44.07     
 2、事业收入    其中:(1)日常公用支出 144.07     
 3、上级补助收入          (2)职工福利费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69.9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中:(1)离休费 7.00     
 6、其他收入          (2)退休费 80.09     
           (3)住房公积金 82.81     
 二、上年结余(转)    (二)项目支出 367.73     
 三、动用事业基金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编制单位(盖章): 大冶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332.98  965.25 367.73
2110101 节能环保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1037.75  965.25  72.50 
2110104 节能环保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环保宣传 25.00    25.00 
2110299 节能环保 环境监测与监察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43.50    243.50 
2110304 节能环保 污染防治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26.73    26.73 
             
             
             
             
注意:(1)各单位按适用的功能类预算科目列示出“类”、“款”、“项”级。(如:科目编码为“2010101”,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为“人大事务”,项为“行政运行”。)
     (2)本表的“财政拨款支出”的统计口径系指市财政局批复的2015年部门预算表中的“财政拨款”栏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栏数据之和。
 
 
 

大冶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环境保护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拟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城区改造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县(市)之间以及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大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政策和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全市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计划。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8、负责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和固体及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危险废物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固体危险废物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化学品环境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负责排污费的核定征收工作。

10、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拟订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全市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在全市中、小学和成人教育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
     14、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指导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教育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规划与财务科、污染防治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下设9个副局级单位(环境监察直属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重金属污染防治办公室、6个环保分局);3个中心(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环境信访受理处置中心)。环保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正职由环保局局长兼任)    我局是实行完全部门预算管理单位,除环境监测站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外,其余环境监察直属大队、分局等均实行报账制,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32.98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2.98万元,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预算965.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养、离休、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楼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367.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环境保护宣传费25万元;

(2)环境监察执法运行费243.50万元;

(3)环境信访、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经费26.73万元;

(4)工会经费25万元;

(5)印刷费8万元;

(6)网络维护费1万元;

(7)党建经费10万元;

(8)房屋维修及设备购置28.5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42.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6.23万元。 

 

 

 

                                        20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