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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表日期:2024-01-31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关于大冶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112日在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大冶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市全地域财政总收入完成1,007,124万元,同比增长1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0,300万元,同比增长17.8%。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我市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07,160万元,占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100.4%,同比增长1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8,48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8,67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5,822万元,占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6.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47,14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8,674万元。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3.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9,753万元,占预算的96.2%,同比下降3.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72万元,预算的106.2%;

2.公共安全支出32,680万元,预算的89.5%;

3.教育支出 145,539 元,预算的93.8%;

4.科学技术支出26,154万元,预算的97.8%;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43万元,预算的93.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82万元,预算的92.1%;

7.卫生健康支出47,827万元,预算的86.8%;

8.节能环保支出177,19万元,预算的104.9%;

9.城乡社区支出83,636万元,预算的92.5%;

10.农林水支出95,041万元,预算的95.2%;

11.交通运输支出22,544万元,预算的97.4%;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832万元,预算的125.6%;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81万元,预算的76.8%;

14.金融支出412万元,预算的123.1%;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80万元,预算的106.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338万元,预算的92.8%;

17.住房保障支出9,927万元,预算的71.2%;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62万元,预算的96.4%;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60万元,预算的88.4%;

20.其他支出878元,预算的44.1%;

21.债务付息支出18,156万元,预算的94.9%;

22.债务发行费支出90万元,预算的97.1%。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5,82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1,159万,债务转贷收入87,3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5,262万元,调入资金17,9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收入总计957,5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9,75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4,4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39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5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6,708万元,支出总计957,51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60,709万元,占预算的58.1%,收入分项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2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8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4,256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83万污水处理费收入7,456万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3,505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6,21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5,493万,调入资金6,860万元,上年结转36,788万元,收入总计726,06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586,477万占预算的68.4%,支出分项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3,915万农林水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251,452万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0,366万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1,121万元,调出资金16,38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2,080万元,支出总计726,06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完成5,551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792万元,收入总计7,3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43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532万元年终结余3,368万元,支出总计7,34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47,076万元,基金支出334,369万元,当年结余12,707元,累计滚存结余259,138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573万元,支出107,419万元,当年结余-18,846万元,累计结余39,05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706万元,支出34,036万元,当年结余7,670万元,累计结余130,898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6,385万元,支出71,600万元,当年结余14,785万元,累计结余-68,839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9,633万元,支出44,135万元,当年结余5,498万元,累计结余93,670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9,644万元,支出68,742万元,当年结余902万元,累计结余58,977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788万元,支出5,658万元,当年结余2,130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347万元,支出2,779万元,当年结余568万元,累计结余5,379万元。

2023年政府债务收支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务余额

1)政府债务限额。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451,190万元,同比增长26.1%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8,82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2,367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2023年,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400,379万元,为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债务限额的96.5%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68,032万专项债务余额832,347万元。

2.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券收入共计402,851万其中:新增债券348,113万一般债券40,367万专项债券307,746万),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其中: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78,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49,390万元、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47,370万元、农林水利16,407万元、生态环保11,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棚改等民生项目10,600万、新型基础设施26,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偿还存量债务100,246万元、其他领域8,500万再融资债券54,738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一般债券46,991万专项债券7,747万

二、2023年市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我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科学生财、勤廉管财、高效用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财政智慧与力量

(一)以稳促进,推动经济发展加力提效

一是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全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32,132万元,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额84,766万元,占比78%,办理“政采贷”融资14,837万元,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支持作用对接省级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服务体系,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新增无申请兑现政策7项,为1245家企业兑现奖补资金7,136万元,实现惠企利民资金直达快享

二是持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拨付技改资金3,911万元,持续推进制造业技术改造拨付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235万元,持续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企业扩量提质拨付新科技十八条资金3,893万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拨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奖补资金3,299万元,支持低碳环保产业、绿色矿业发展;拨付大气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项目资金1,009万元,以绿色低碳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尽力而为,持续提高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全面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拨付特色产业奖补资金2,241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现代农业发展资金4,066万元、五大农业产业链发展建设资金4,260万元,以农业产业化提升县域经济底盘拨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资金1,336万,帮助解决农业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二是同心同力推动共同缔造。优化资金统筹机制,统筹中央及省级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产业发展、惠农服务等43项资金,整合各单位项目资金1,228万元建立完善财政“以奖代补”机制,保障和推进2023年40个共同缔造试点项目建设。印发《大冶市美好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群众共同参与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三是优先优质发展教育事业。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系统人员工资78,936万元,保障教师队伍稳定。筹措大冶二中建设资金2,000万元、大冶中专建设资金8,000万元、教育项目建设资金9,941万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教育全域优质发展。拨付各类学生补助1,550万元,落实扶困助学政策。

四是聚焦聚力打造健康大冶。投入人民医院提档升级资金1,709万元、中医院智慧医院建设资金3,710万元,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7,216万元、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专项债券15,000万元,加快重大疾病救治基地项目建设,夯实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基础。

五是用心用情加强社会保障。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879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5,041万元,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797万高龄津贴1,485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841万元,强化社会保障,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六是共创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拨付鄂王城安防工程资金577万元、龙凤山4A级景区建设奖补资金500万元,推动旅游全域发展。拨付铜绿山古铜矿遗址新馆建设资金16,000万元、铜绿山文化和自然遗址日系列活动资金300万元,擦亮千年铜都名片拨付音乐节、半程马拉松、村游村晚等重大文体活动资金960万元让群众共享文化艺术发展成果。

七是落实落细住房保障政策。拨付购房补贴5,500万元,稳定房地产市场。拨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9,770万元、棚改项目资金1,693万元,推进城市更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983万元,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低收入人群等群体住房难题。

(三)坚守底线,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防范化解“三保”风险。强化三保预算执行风险监控,及时排查预警风险。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通过财政预算评审压缩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797万元,收回存量资金9,224万元。聚焦预算编制,明确“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及标准,全年完成“三保”支出351,006万元,占比45%。强化资金管理,按照省厅要求设立保工资专户,实行单独管理、封闭运行,保障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分批兑现六类人员及教师群体绩效奖金45,677万元,维护干部队伍稳定。

二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摸清全市债务底数,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控,落实化债主体责任,细化地方债务风险管控措施,全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超130,000万元,化解隐性债务90,000万稳妥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完善大冶市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机制和国有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确保债务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抢抓政策窗口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00,246万元,优化地方债务结构。

(四)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推动市属国有公司市场化发展,健全完善全市央企、省企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央企、省企与我市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合作,推动我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目前我市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签约、在建、谋划在谈项目30个,投资总额3,692,200万元,签约项目金额位列黄石市县(市、区)首位。

二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以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规范行为管理、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为抓手,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治理体系、提升政府采购治理能力,以政府采购为切入口,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激发大冶经济发展潜力。2023年,市财政局在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中荣获“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全国仅七个县市区获此殊荣。完成全省首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先行区创建。

三是持续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以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财政收支一盘棋”为目标,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核心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统筹联动基础信息、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全面提升数字化决策支持能力。全面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区块财政电子票据票种全覆盖,简化收费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2023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政策效果不断体现,财政资金效益不断提高,财政保障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财政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财政收入增长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今后较长一段时间财政运行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任重道远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2024年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我市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黄石市委市政府和大冶市委决策部署,坚持量入为出,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坚持统筹财政资源,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支出分类保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管理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强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监管和财会监督,推动部门预算管理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我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建议安排如下

2024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868,000万元,同比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738,200万元,非税收入129,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300万元,同比增长7.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381,500万元,非税收入129,800万元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5,66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402万元,上年结收入26,708万元,调入资金99,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96,3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74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00万元后,收入876,21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849万元,剔除上级专款支出71,559万元和上年结转支出26,708万元,当年本级统筹安排支出638,582万元。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以下简称支出占比)14.8%;

2.公共安全支出31,213万元,支出占比4.2%;

3.教育支出155,820万元,支出占比21.1%;

4.科学技术支出19,717万元,支出占比2.7%;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197万元,支出占比1.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86万元,支出占比11.7%;

7.卫生健康支出34,880万元,支出占比4.7%;

8.节能环保支出10,064万元,支出占比1.4%;

9.城乡社区支出82,583万元,支出占比11.2%;

10.农林水支出73,021万元,支出占比9.9%;

11.交通运输支出23,256万元,支出占比2.8%;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67万元,支出占比2.7%;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58万元,支出占比0.2%;

14.金融支出250万元,支出占比0.03%;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30万元,支出占比0.1%;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497万元,支出占比1.7%;

17.住房保障支出7,703万元,支出占比1.0%;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89万元,支出占比0.1%;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54万元,支出占比0.7%;

20.预备费3,000万元,支出占比0.4%;

21.其他支出30,000万元,支出占比4.1%;

22.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8,271万元,支出占比2.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9,5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11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56万元后,支出总计876,212万元。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提前下达的非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71,559万元截至12月29日已纳入预算安排。在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会陆续下达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将按照文件规定予以拨付,待预算调整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使用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61,884万元,收入分项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6,3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2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4,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76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0,97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92,08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7,272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552万元,收入总计721,78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548,540万元支出分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6,362万元,农林水支出825万元,其他支出84,216万元,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6,53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96,391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7,272万元,结转下年9,585万元,支出总计721,78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324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83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9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368万元,收入总计14,69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434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5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84万加上结转下年支出3,513万元,调出资金2,745万元,支出总计14,69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42,21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57,40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5,19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43,947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515万元,预算支出116,840万元,当年结余-23,325万元,累计结余15,72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374万元,预算支出37,735万元,当年结余2,639万元累计结余133,537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732万元,预算支出72,73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累计结余-68,839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502万元,预算支出47,306万元,当年结余7,196万元,累计结余100,866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463万元,预算支出73,964万元,当年结余499万元,累计结余59,476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00万元,预算支出5,617万元,当年结余-2,517万元,累计结余-2,517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32万元,预算支出3,215万元,当年结余317万元,累计结余5,696万元。

(五)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情况

省财政厅暂未下达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按照以前年度惯例预计2024年1月下达

2024年,我市政府债务转贷收入预算86,674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本年到期债务本金(一般债券19,402万元专项债券67,272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将根据我市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情况调整。

政府债务还本支出预算108,39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1,119万元(含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56万元),专项债券67,272万元。剔除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后,本级财力还本支出21,717万元

四、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4年,财政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力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福祉;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力强征管、扩财源,实现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措施紧盯重点纳税企业及新落户企业,密切关注税源变化,扎实管好零星税源,努力发掘新增税源。加大税收稽查和清欠力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科学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细化收入任务,协调各收入征收单位加大非税收入征缴稽查力度,实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是加快财源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以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落实失业缴费稳岗返还和财政奖补政策,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扎实开展服务企业行动,持续优化财政营商环境,增强招商企业投资发展信心。探索创税考核机制,提高招商企业投入产出效益。

三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及投资导向,围绕新基建、科技创新、关键产业、环境治理、乡村振兴和现代服务业等方向,精心谋划一批补短板、强弱项、提功能的大项目、好项目,精准对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减轻本级财力支出压力。

(二)突出强统筹、保重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推进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坚持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持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文化、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提升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优先足额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加大政策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推进“三资”清理盘活,完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使用机制,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促进闲置资产调剂使用,加大特许经营权出让力度,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资产资源,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三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贯彻“先立后破”理念,逐年清理和压缩各种固定化、基数化的低效或无效支出,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加快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除教育部门外,2024年开始,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按照15%比例进行压减,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与非必要新增支出,让过“紧日子”成为习惯。

(三)围绕强监管、防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中央、省统一制定的政策标准足额安排预算,兜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不留缺口。落实“保工资”资金专户专调机制,根据预算指标单独调度专户资金,保障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时兑付。

二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突出底线思维,加强债务风险源头管控,增强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化解能力,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期限置换、加大融资等措施,严格落实年度化债方案,加快推进存量债务化解,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坚决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实现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

三是落实财会监督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杜绝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监督,全面提高“互联网+监督”线上核查工作成效,严肃财经纪律。

(四)坚持提质效、可持续,加快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要素统一管理,推进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有效衔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管理等机制,稳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是深化预算绩效改革。进一步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做“真”事前绩效评估,做“优”绩效目标,做“深”财政评价,做“实”结果应用,持续改进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当前中央和省正在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我们将积极汇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向我市倾斜。同时加快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优化分享收入范围、比重和标准,完善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适当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为乡镇经济发展赋能。

各位代表,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不断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实现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加快推动“当好主力军、建成节点城、奋进五十强”成势见效!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2024年财政预算于2024113日向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报告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上年的结算情况,预计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0566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6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89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58万元。

二、2023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末大冶市政府债务限额14511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882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2367万元。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4003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6803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32347万元。

三、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市“三公”经费预算为1467.4万元,较2023年减少1.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3.5万元,减少1.7%

公务接待费163.9万元,下降3.6%

全市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1、进一步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制度执行,收集各方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强化系列制度执行。

2、稳步推进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借助财政部、省厅发布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全面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绩效指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将建设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作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的“突破口”,探索构建符合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际需要、科学性、实际性、兼容性皆具的预算绩效指标库。

3、提升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对标对表省厅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响应、严格执行,及时反馈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推广实施,促进财政治理数字化转型。

4、深入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促进事前绩效评估常态化,不断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等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研究探索将部门整体评价纳入财政重点评价,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5、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实现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有机衔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将有价值、可借鉴的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上,将绩效评价反馈于实际工作中,为优化预算编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