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一、预算报告
大冶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编报说明和表格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编报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附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附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附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说明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附表
三、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202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关于大冶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3日在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市财政局局长 吴著怡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市全地域(含黄金山托管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841,025万元,同比下降2.4%,可比增长1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8,600万元,同比增长0.9%,可比增长9.7%。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含黄金山托管区),我市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685,751万元,占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96.7%,同比下降3.5%,可比增长6.4%。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584,921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00,83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08,000万元,占预算的96.8%,同比增长0.5%,可比增长9.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07,170万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地方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51,541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00,830万元。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5.3%,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
2022年,全市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080万元,占预算的90.2%,同比下降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600万元,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因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净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及预期,财政通过压减非刚性支出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33万元,为预算的93.4%;
2.公共安全支出30,449万元,为预算的91.9%;
3.教育支出126,071万元,为预算的84.5%;
4.科学技术支出24,978万元,为预算的93.7%;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09万元,为预算的78.8%;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60万元,为预算的96.9%;
7.卫生健康支出53,543万元,为预算的88.2%;
8.节能环保支出20,301万元,为预算的120.2%;
9.城乡社区支出90,472万元,为预算的113.4%;
10.农林水支出92,112万元,为预算的93.8%;
11.交通运输支出26,355万元,为预算的85.4%;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0,877万元,为预算的69.7%;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39万元,为预算的98.9%;
14.金融支出235万元,为预算的109.3%;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20万元,为预算的69.3%;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08万元,为预算的96.4%;
17.住房保障支出2,544万元,为预算的99.3%;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48万元,为预算的103.3%;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08万元,为预算的72.0%;
20.其他支出3,178万元,为预算的88.5%;
21.债务付息支出16,439万元,为预算的101.7%;
22.债务发行费支出100万元,为预算的100.0%。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8,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7,444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1,626万元,上年结余71,104万元,调入资金86,17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收入总计为989,3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08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5,558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5,36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3,338万元,支出总计为989,34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82,403万元,占预算的90.5%,收入分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68,84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91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564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083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80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6,766万元,上年结转21,7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1,183,771万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989,192万元,占预算的95.2%,支出分项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5,499万元,农林水支出503万元,其他支出216,63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5,883万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4,605万元,调出资金81,10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8,8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1,183,77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4,153万元,转移性收入28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43万元,收入总计为4,8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294万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586万元,支出总计为4,88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67,525万元,社会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03,12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5,603万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收支缺口造成的),上年结余238,76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03,158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193万元,支出97,28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0,089万元,累计结余35,824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894万元,支出27,60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293万元,累计结余116,475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215万元,支出61,15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9,943万元,累计结余-82,355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1,622万元,支出40,56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53万元,累计结余82,733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9,253万元,支出67,84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405万元,累计结余55,102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10万元,支出5,992万元,当年结余-3,582万元,累计结余-9,275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38万元,支出2,678万元,当年结余1,260万元,累计结余4,654万元。
(五)2022年政府债务收支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务余额
(1)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150,868万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7,18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3,679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2022年,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064,883万元,为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债务限额的92.5%。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6,90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47,975万元。
2.2022年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券收入共计378,39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66,35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257万元、专项债券230,1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86,715万元、交通基础设施38,887万元、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66,800万元、农林水利17,825万元、生态环保1,1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棚改等民生项目28,600万元、其他领域26,430万元;再融资债券112,035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其中:一般债券65,369万元,专项债券46,666万元。
二、2022年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推实体经济发展。2022年我市累计办理留抵退税74,099万元,其他减免缓税费金额37,440万元,受益企业超过7,000家,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持续发展。
二是突出工业强市战略地位,推动产业改造升级。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拨付科技创新专项奖补资金8,487万元、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45万元,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三是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为26家中小微企业办理“政采贷”融资12,212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拨付“四补”机制专项资金4,020万元,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新增第二批“无申请兑现”政策13项,为301家企业拨付“无申请兑现”资金5,756万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二)尽力而为,持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拨付四级衔接资金19,007万元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拨付专项资金2,155万元支持五大产业链发展,拨付专项奖补资金490万元扶持10个村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拨付奖补资金2,400万元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支持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动能,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持续推进乡村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拨付就业补助金999万元,就业培训补贴186万元,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拨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15,189万元,高龄津贴13,12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916万元,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兜底保障。拨付民政优抚资金1,683万元、安置费276万元、解三难资金109万元,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三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拨付105,100万元足额保障教育系统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7,909万元确保各学校正常运转,拨付各类学生补助913万元完善扶困助学机制,拨付教育项目建设资金8,414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拨付学校保安人员经费788万元保障校园安全。
四是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0,093万元,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拨付全市卫生机构人员经费13,200万元、项目经费4,533万元,加快推进疾控体系和公共卫生补短板工程建设。
五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11万元,促进公共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拨付文旅奖补资金1,000万元,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拨付场馆免费开放资金190万元,推动公共文体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六是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拨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4,789万元,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1,977万元,落实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拨付购房补贴4,200万元,确保购房补贴政策落实落地。
(三)提质增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扎实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效能。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的预算统筹分配机制。完善直达资金监管机制,推动财政政策精准滴灌、快速落地。加强与人大、审计深度协同,深化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加快构建以“绩效”为重点的联合审查机制,以高质量监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由大及小,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各部门(单位)、各类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闭环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以点带面,构建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健全完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是持续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以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财政收支一盘棋”为目标,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核心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统筹联动基础信息、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全面提升数字化决策支持能力。
2022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政策效果不断体现,财政资金效益不断提高,财政保障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财政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速趋缓,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财政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保持走在全省前列仍需加倍努力;部分部门和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够重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我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黄石市委市政府和大冶市委决策部署,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坚持统筹财政资源,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支出分类保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加强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监管和财会监督,促使部门预算管理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不含黄金山托管区),我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建议安排如下:
2023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781,800万元,同比增长14.0%,其中:税收收入676,400万元,非税收入105,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7,560万元,同比增长12.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352,160万元,非税收入105,400万元;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7.0%,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5,8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5,1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3,338万元,调入资金131,442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00,594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13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879,312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33,791万元,剔除上级专款支出38,470万元和上年结转支出63,338万元,当年本级统筹安排支出631,983万元。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以下简称支出占比)15.2%;
2.公共安全支出33,982万元,支出占比4.6%;
3.教育支出163,954万元,支出占比22.3%;
4.科学技术支出21,953万元,支出占比3.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42万元,支出占比1.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39万元,支出占比7.1%;
7.卫生健康支出38,934万元,支出占比5.3%;
8.节能环保支出17,239万元,支出占比2.3%;
9.城乡社区支出70,620万元,支出占比9.6%;
10.农林水支出91,492万元,支出占比12.5%;
11.交通运输支出21,381万元,支出占比2.9%;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861万元,支出占比1.3%;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36万元,支出占比0.3%;
14.金融支出300万元,支出占比0.04%;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70万元,支出占比0.1%;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286万元,支出占比1.8%;
17.住房保障支出13,719万元,支出占比1.9%;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73万元,支出占比0.7%;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80万元,支出占比0.9%;
20.预备费3,000万元,支出占比0.4%;
21.其他支出27,780万元,支出占比3.8%;
22.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7,310万元,支出占比2.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4,9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5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879,312万元。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市财政将上级提前下达的非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38,470万元(截至12月20日)已纳入预算安排。但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会陆续下达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市财政将按照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文件中规定项目予以拨付资金,待预算调整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14,657万元,收入分项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3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4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70,98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76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1,71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8,87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8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771,333万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28,640万元,支出分项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1,790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27,012万元,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7,98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00,59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1,121万元,结转下年10,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771,33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33,500万元,其中三鑫公司分红收入3,500万元,石料处置等收入30,000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1万元,上年结转5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34,347万元。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3,64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4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00万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706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为34,34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05,62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23,87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8,25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84,907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939万元,预算支出106,07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5,137万元,累计结余10,67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214万元,预算支出30,08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134万元,累计结余120,609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251万元,预算支出66,25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累计结余-82,355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712万元,预算支出42,24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463万元,累计结余84,196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1,365万元,预算支出70,35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08万元,累计结余56,110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443万元,预算支出6,44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万元,累计结余-9,274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01万元,预算支出2,42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80万元,累计结余4,934万元。
(五)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情况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1,264,638万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00,95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63,679万元。
2023年,我市政府债务转贷收入预算61,941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本年到期债务本金(其中一般债券45,111万元、专项债券16,830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将根据我市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情况在预算执行中调整。
2023年,我市政府债务还本支出预算86,69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5,570万元(含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59万元),专项债券31,121万元。剔除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后,本级财力还本支出24,7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459万元,专项债券14,291万元。
四、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3年,财政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精准施策,继续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力做好惠民生和兜牢“三保”底线工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一)加快财源体系建设,实现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积极涵养财源。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开展服务企业行动,持续优化财政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投资发展信心。综合运用专项债、贴息、奖补等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继续实行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等优惠政策,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落实失业缴费稳岗返还和财政奖补政策,尽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二是做实存量财源。加快搭建财源建设综合共享平台,加强涉税部门基础信息共享,摸清全市重点企业和重要行业税源底数,更深层次推动协同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和纳税评估,做到应收尽收。积极盘活存量,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资源,做实非税收入。
三是培植新增财源。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牢固树立“亩产论英雄”理念,把扶持政策与财税贡献紧密衔接起来,探索创税考核机制,提高招商企业投入产出效益。
四是积极向上争取。紧紧把握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及投资导向,围绕新基建、科技创新、关键产业、环境治理、乡村振兴和现代服务业等方向,精心谋划一批补短板、强弱项、提功能的好项目,精准对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争取上级更多、更大资金支持,减轻本级财力支出压力。
(二)加大财力统筹使用,提高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建立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建立统一领域、不同资金渠道、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统筹机制,集中力量办大事;进一步完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使用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促进闲置资产调剂使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二是加大部门预算统筹力度。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依法依规将部门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结合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统筹申请预算,保障合理支出需求,在安排支出时应优先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预算安排要充分考虑结转资金、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等情况,将年底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足额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支出,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文化、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财政政策,提升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引领乡村综合治理,加快补齐“三农”领域发展短板,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走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融合发展之路。继续支持水利补短板建设,统筹上级专项、政府债券、本级投入资金,抓好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三)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平稳运行
一是坚持“三保”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不留缺口。
二是坚持过“紧日子”。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带头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精打细算,继续压缩和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继续清理压缩各种固定化、基数化的项目支出。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债务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化解能力,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期限置换、加大融资等措施,严格落实年度化债方案、做实做细债务化解工作,加快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坚决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持续深化重点改革,加快现代体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统一的财政预算管理要素管理、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有效衔接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和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管理等机制,全面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
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全过程预算管理,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是继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突出体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扶贫、创新、节能环保等政府政策导向功能。继续落实落细“无申请兑现”改革,全面推进“减流程、压时限、快兑现”,进一步扩面增量,使更多企业和群众成为惠企利民政策受益者。
(五)加强财政系统建设,提高财政管理质效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两个维护”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财政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突出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筑牢廉洁底线。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抓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懈,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我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作出新的贡献!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2023年财政预算于2023年1月3日向大冶市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上年的结算情况,预计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17589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6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23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19万元。
二、2023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2年末大冶市政府债务限额11508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718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3679万元。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648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690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47975万元。
三、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市“三公”经费预算为1496.5万元,较2022年增长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6.5万元,增长4.2%。
公务接待费170.0万元,下降1.3%。
全市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1、进一步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执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制度执行,及时纠正偏差。加强绩效事前评估工作,促进新增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常态化。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部门自评工作,适时会同审计部门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复核,避免自评工作流于形式,实现绩效管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加强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及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进一步抓好指标体系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和关键,是设置科学评价标准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我们将配合省厅,加快建设适合我市实际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以解决部分项目指标设置无参照标准的问题。
3、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政策宣传和业务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部门绩效管理水平,让各部门真正意识到绩效管理是依法行政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的现实要求。通过方式方法的不断改革创新,促进全社会形成“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让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深入人心。
4、进一步落实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标准。切实加强系列标准的宣传培训,推动第三方机构实现管理精细化、操作规范化,推进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适时开展对第三方机构和报告的评级工作,督促第三方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的公信力,增强结果可用性。
附件: 附件2:1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附表 .xlsx
附件: 附件3:23-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说明.docx
附件: 附件4:23-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附表.xlsx
附件: 附件5:32-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说明.docx
附件: 附件6:33-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附表.xlsx
附件: 附件7:43-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docx
附件: 附件8:43-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