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公开 > 市直部门预算 > 2022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发表日期:2022-04-11    文章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

(3)统筹管理政府部门的各项人才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中央、省和黄石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农民工培训、创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难点问题。

(9)负责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10)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市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1)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外交流与培训有关工作。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市、乡镇、村(社区)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乡镇、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13)负责全市“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14)下放给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冶发[2013]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5)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行政编制21名,全额事业编制31名,工勤编制3名。单位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在岗人员58人,退休人员31人。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养老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股、工伤保险股、就业促进股、社会保险基金规划监管股、仲裁院、监察大队、考试院、档案管、信息中心,人社局下属有市直3家二级单位,分别是大冶市社会养老保险局、大冶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大冶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第二部分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91.15万元,与上年1383.67万元相比增加7.48万元,增长0.5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391.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1.15万元,与上年1383.67万元相比增加7.48万元,增长0.54%。其中:基本支出1199.85万元,占总支出的86.25%;项目支出191.3万元,占总支出的13.75%。

二、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91.15万元,与上年1383.67万元相比增加7.48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1.15万元,较2021年增加7.48万元,增幅0.5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99.85万元,较2021年减少38.1万元,减幅3.28%;项目支出191.3万元,较2021年增加86.8万元,增幅83.06%。

按经济分类分: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983.44万元,与2021年1155.93万元相比减少172.49万元,减幅14.9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奖励性补贴统计口径的变化所致(2021年的预算包括离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2022工资福利支出则不包括)及人员调离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98.68万元,与2021年117.42万元减少17.74万元,减幅17.9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支出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3万元,与2021年5.82万元增加111.91万元,增幅1922.8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离退休人员的奖励性补贴统计口径的变化所致(2022年预算含离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2021年的预算不包括)。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91.3万元,与2021年104.5万元增加86.8万元,增幅83.06%,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及驻村工作队经费。我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以钱用事经费17.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提高行政运行效率等。

2、工伤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受理认定工伤案件交通费、律师费以及聘请专家鉴定劳务费等。

3、劳动监察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违法用人单位和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巡查,《大冶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施办法》的宣传,以及发布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三色预警”信息等费用等。

4、社保基金编审工作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黄石社保基金编审工作会议的交通费,差旅费以及社保基金编审工作培训所需要的费用等。

5、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足额获得工资等。

 6、仲裁办案费27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受理审理仲裁期间的交通费、文书的邮寄费、公告费、印刷费、调查取证、勘验、鉴定费等。

7、金保工程信息化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金保工程及信息控制中心和机房维护、保养经费等。

8、驻村工作对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9、职称评审费3万元。主要用于初级职称认定、受理各类资格考试、完成继续教育及计算机培训费用等。

10、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81.8万元。主要用于为了落实市政府2019年的会议纪要精神,优化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8.68万元,比上年减少17.74万元,下降17.98%,主要是因为进一步规范支出所致。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2.97万元、印刷费0.54万元、水电费0.54万、邮电费4.8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49万元、差旅费11.28万元、维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32.02万元、工会经费14.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2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8万元等。  

四、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1.8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81.8万元,服务类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具体分布为:

(一)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办公楼改造经费81.8万元。

五、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万元,较2021年增加0.94万元,增幅361.54%。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减少0.0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2021年增加0.94万元,主要是因为预计2022年度接待招商引资项目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故该表为空表。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资金191.3万元,实际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00%。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评价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见附件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
    附件:    附件2
    附件:    附件3
    附件:    附件4
    附件:    附件5
    附件:    附件6
    附件:    附件7
    附件:    附件8
    附件:    附件9
    附件:    附件10: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