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关于“观澜府.南园”小区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北至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和《大冶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冶发改发〔2022〕2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观澜府.南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观澜府.南园”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为四星级二档。你公司受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小区开展物业管理,在提供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公共部位养护等服务时,可按建筑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其标准为:高层住宅为1.55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维护费)。
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后不得再收取装修期间一次性电梯使用费及二次供水加压等有关费用。
你公司须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同时在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将《大冶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四星级二档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按照服务承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