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关于制定大冶市第二中学
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大冶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大冶市第二中学住宿费标准的函》已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发改价规〔2021〕1号)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号令)规定,结合第三方成本核定结果,考虑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冶市第二中学住宿费标准由280元/学期调整为400元/学期。
二、收费标准从2023年秋季入校起实行。
三、住宿费标准制定后,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收费监管主体责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督促其严格按照标准收费,规范其收费行为;学校应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好收费公示制度。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