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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冶市灵乡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6-01-15    文章来源:灵乡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5月20日至7月19日,对灵乡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4日向灵乡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以及《中共大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资产盘活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盘活园区闲置资源。通过引进新项目和实施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成功引进卓宏精密制造、重冶重机、湖北广瑞等多家企业落户,推进翊通、登峰2家企业复工复产、旺成公司重整,新增坤圣、冶铝、龙成等5家进规企业,有效盘活6家企业,提升产出效能。二是加快盘活城投闲置资源。将部分闲置房产转化为园区安置住房,其余房产规划为企业配套宿舍,正与意向企业洽谈租赁事宜,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三是加快盘活华灵矿山资源。已完成广山矿盘活工作,其余矿山正加快盘活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值守管理,严防资产流失。

2.关于对镇属企业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镇属企业风险管控。制定《镇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提高镇属企业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定期开展专项审计。由党政办牵头,整合镇记账中心,优化会计记账服务,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与常态长效化。

3.关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重点河湖治理。持续开展金牛河(灵乡段)沿线养殖场巡查监管,对排污不达标场所进行整改或关停;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污水收集与面源污染管控,2025年度断面水质已稳定达标。二是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三是完善水利设施监管机制。加快实施一批水库除险加固及干渠整治工程,芭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毛铺南北干渠清淤护砌项目已完成,红峰水库清淤整治、王子华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正在加快进度,后期将明确专人定期巡查维护,落实长效管护,确保水利设施持久发挥效益。

4.关于耕地保护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核查并分类整治撂荒耕地,对具备条件的地块督促翻耕并流转种植粮油作物;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纳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分片区推进提质改造与占补平衡,优化农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二是结合农时加强技术支持和日常督导,严防耕地抛荒。三是多措并举保护耕地。联合国土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查,重点排查“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依法依规推进耕地恢复,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5.关于生态修复整治力度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西畈李灰石厂开山塘口修复工程、刘岱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7个生态修复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市级验收。二是建立生态修复项目长效管护机制。印发《关于实施生态修复项目长效管护办法的通知》《关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监管制度的通知》,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标准施工,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6.关于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严格按照“因村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指导各村发展集体产业。已编制21个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科学指导各村规划发展产业项目,张河村高品质大棚项目已完工;风桥村南美对虾项目正在施工,预计年底投产达效;芭山农旅项目已启动,正在谋划黄蜀葵、栀子黄等产业,预计年底完工。二是完善项目监管。严格对照清产核资工作要点以及《灵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对村级集体产业和财务支出进行规范审核。三是加强日常指导。通过专家授课、跨区域交流及省市级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农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养。

7.关于推动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农村建房。结合巡察反馈及上级整改通知要求,全面汇总宅基地与建房审批管理问题,建立违规建房整治台账。二是依法分类处置违规行为。对接审批部门核实数据,对批少建多、未批先建等情形依政策核查,分别采取限期拆除、有偿使用、补充证明等方式落实整改。三是强化源头审批监管。制定《灵乡镇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监管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到场”管理要求,坚决遏制违规占用其他用地行为。

8.关于公共设施建设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回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马桥东干渠清淤护砌工程目前已完工。二是组织对全镇涉及干渠、山塘、泵站、桥梁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对红峰等3处危桥完成拆除新建,修复破损路面3处,对2处泵站进行提档升级并纳入市级泵站提升项目库,对全镇21个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灌溉沟渠问题已积极申报市水利局大型吉金灌区项目,目前已纳入项目库,预计2026年开工。三是定期组织水利、交通、农机等相关业务部门干部进行巡查监管,对损坏设施及时维修,保障公共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9.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划部署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廉政责任。扛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健全常态研究机制。镇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重点任务,推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扎实推进清廉建设。制定清廉村居、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对照指标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与干部培训,并由镇纪委纳入日常督办,确保任务落实。

10.关于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镇纪委组织各村(社区)纪检委员集中观看警示录。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镇纪委已对近年辖区党员干部涉嫌参与酒驾醉驾和“黄赌毒”案件较多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给予工作约谈,要求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管。三是严肃查处因酒驾醉驾和“黄赌毒”违纪党员,研究出台《灵乡镇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四是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在全镇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将因酒驾醉驾和“黄赌毒”受处分情形纳入“一票否决”,并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剖析,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1.关于廉政教育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纪处分通报制度。督促相关党组织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通报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决定,发放典型案例通报,确保处分决定传达到位,做到“以案为鉴”。二是定期开展党纪处分通报情况“回头看”。组织集中检查并下发专题通报,推动通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及时通报镇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本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镇党委专题会议上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典型案例等内容纳入支部活动规定动作。

12.关于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学习领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文件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成员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二是落实各班组成员主体责任。各党委班子成员已召开专题会议并开展违纪风险点查找工作。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纪律作风整治,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贯穿全年始终。

1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镇村干部年度考核规定。制定《灵乡镇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府临时人员招录、教育管理、考核等工作。二是建立年度考核工作联审机制。严格按照《大冶市村(社区)干部年度基本绩效奖金考核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开展村(社区)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14.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根据程序对两名在处分影响期内再次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加重处分。二是严格落实执纪问责程序。按程序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违纪违规问题处置意见。

15.关于督促纪检委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村纪检委员学习培训。开展纪检委员培训活动,组织纪检委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节选解读。二是完善村纪检委员考核机制。印发《灵乡镇纪检委员管理办法》,对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及时调离不合规定的纪检委员。通过集体研判等方式,对不符合规定的纪检委员进行调整。

16.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制定政府采购内部管理细则,明确管理职能、人员职责,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全过程监督,已按规范要求完善9个项目的手续资料,清退5.1万元。二是加大违规整治力度。制定《灵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灵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的规范操作内容;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合规意识,持续规范采购行为。

17.关于内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工程项目结算。对项目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完成整改,全面相关补齐手续资料。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灵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和使用。三是实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已完善《灵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灵乡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等内控制度,优化会计记账服务,保障财务管理的常态化与长效化。

1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行财务制度改革。已完善《灵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灵乡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等内控制度。二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管。优化会计记账服务,保障财务管理的常态化与长效化。

19.关于对农村“三资”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对相关合同逐个梳理研判,督促各村依法依规解除不合理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目前4份超长期合同已全部终止。17份问题合同已整改11份,剩余6份合同中,4份问题合同已对接律师起诉解除,2份合同正在协商追讨欠款。二是建立“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灵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农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开展登记认定,建立并动态更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对村级集体经济涉及资产盘活利用事项,实行村申请、镇审核机制,规范审批流程。

20.关于对集体资金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联合镇财政所、涉及村,对反馈问题逐个进行会商研判并开展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对各村经济合作社账户进行摸底审核,统一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机制。制定《灵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灵乡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的规范操作内容,定期对各村开展业务指导,提升规范化管理能力。

21.关于农村产权交易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对产权交易程序不规范的项目进一步完善手续,补齐相关情况说明并加强相关财务人员对《大冶市“三资”管理条例》的学习。二是建立“三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制定《灵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灵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的规范操作内容,印发并指导各村学习并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2.关于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年初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召开专题党委会听取党建办重点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扎实推动全镇各领域党建工作。二是完善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在每年年初研究确定对上年度各村(社区)考核情况。

2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排查整改人员聘用违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违规聘用问题,加强临聘人员管理。二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制定《灵乡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上会决策事项,规范集体研究流程,严格落实相关制度。

24.关于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梳理党组织关系,确保党员应纳尽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党组织推动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对人数不足的党组织,将其党员转至各自常住地党组织,强化党员管理。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各村党组织规范化、特色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健全党建常态督导机制。强化灵成工业园综合党委选派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加强对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推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

25.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并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二是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起底梳理各村(社区)党员党组织关系,切实做到党员底数清、流向情况明。三是做好党员日常培训。已开展2025年农村(社区)党员集中轮训第一期培训班,参训学员142人,计划利用未来四年时间,对全镇党员实行全覆盖教育培训,实现党校开班常态化、培训多样化,着力提升农村党员党性修养和致富能力。

2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已对漏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完成补缴。二是定期督办党费收缴工作。已于2024年11月开展一轮党费规范收缴检查,2024年底已全部规范收缴并上交至市委组织部。

27.关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织规范化阵地建设。已督促并指导各支部规范党员活动室、党员监督岗、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二是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对全镇各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督办整改。三是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已完善档案管理规定办法,督促资料遗失的党组织出具相关资料情况说明,做好档案封存。

28.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举办干部集中培训班,将党纪学习教育、基层党建业务等纳入专题辅导。二是分层分类制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示。按照村(社区)、机关及部门单位、企业等4个类别,根据其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制作不同的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提示,并鼓励各党组织积极开展富有各自特色的自选动作。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对各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29.关于组织生活会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干部集中培训班,将党纪学习教育、基层党建业务等纳入专题辅导。二是严格考核把关。在2024年村(社区)年度考核过程中,提前通知考核细则及处理处分相关规定,严格把关考核等次,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30.关于用人导向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相关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切实维护干部选拔的严肃性与规范性。二是加强政策理论知识学习。根据工作实际,分类别组织不同岗位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对应业务文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工作业务能力与政策执行水平。

3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近年来全镇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严格自查。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经党委会议研究,对部分干部职务进行任免调整并印发正式文件,确保程序合规、人岗相适。二是加强干部工作业务学习培训。举办干部集中培训班,将党纪学习教育、基层党建业务等纳入专题辅导,提升相关岗位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32.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集体研判等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二是规范机构设置与分工。全面清理违规挂牌单位,严格按机构改革要求规范“六办三中心”设置,并及时印发分工调整通知、更新机构名称。三是强化政策理论学习。2024年先后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建办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制度文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33.关于巡察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典型案例通报机制。镇纪委及党建办已向下级党组织下发典型案例通报并组织传达学习,开展集中检查3次,发布全镇专题通报1期,同时将通报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常规议题,对落实不力的负责人追责问责,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处分结果运用。准确运用党纪处分结果,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杜绝处分从严、执行从宽现象,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修订完善《灵乡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持续规范党委会记录与资料归档工作。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灵乡镇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和成效巩固的要求,全力以赴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为灵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坚持目标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对于仍需时限整改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工作原则,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落地生根、形成长效。同时,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全方位、持续性巩固。

(二)加大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聚焦巡察反馈的深层次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评估,查漏补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风险防控等领域,及时修订或制定一批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规章制度,推动形成覆盖全面、衔接配套、操作易行的制度体系。同时,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确保各项机制有效运转、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源头上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工作理念,深化整改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把巩固巡察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各方面工作,以真整改、改到位、长远改推动形成拼抢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统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毛铺旅游目的地、建设全省四化同步发展示范镇、奋进中部镇域经济十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灵乡镇党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8472421;联系地址:大冶市灵乡镇灵乡大道东1号,邮政编码:435121,邮箱:dy_lxz@huangs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