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大冶市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政策、法规,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定容貌、村镇建设的政策及规定,并实施监督。
2、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在形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
3、负责制定容貌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设施户外广告批准设置后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全镇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督与管理。
4、负责镇容貌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区绿化、美化、亮化进行检查、督促。
5、负责管理全镇容貌管理工作的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6、负责全镇霓虹灯、标示牌设置、门头广告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建设装修,改变原用途,另开门窗,设置雨篷等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建筑材料及渣土运送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建设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监察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机关0个股室和0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具体构成如下:
大冶市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大冶市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 | |
3 | |
4 | |
5 |
大冶市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级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1 | 大冶市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 | |
3 | |
4 | |
5 |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预计230.65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增加82.13万元,增长55.30%。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30.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0.65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增加82.13万元,增长55.30%。其中:基本支出230.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预计为230.65万元,较上年增长55.3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增加107.13万元,非税收入拨款减少25万元,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0.65万元,较上年增长55.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230.65万元,较上年增加107.13万元,增幅86.73%;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减幅100%。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13.29万元,较上年增加105.7万元,增幅98.2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改革、存在人员新增、调资增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35万元,较上年增加2.83万元,增幅24.5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会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及存在新增人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万元,较上年减少1.41万元,减幅31.9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减少。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4.35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增加2.83万元,增长24.57%,主要是因为工会会费增加及存在新增人员。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2.5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电费5.40万、邮电费0.50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0.30万元、差旅费0.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护费0.1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0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专题调研、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本单位无此相关事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0个,项目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此相关事项。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