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定”规定
(一)规范乡镇机构设置。镇设立党委机构、人大机构、政府机构和人武部机构,不再设立政协机构。政协的有关工作,明确一名党委成员兼管。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和规定执行。
(二)规范乡镇机构配置。镇设置4个内设机构,下辖4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内设机构是党政综合办公室、政法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是统计分局、退役军人服务站、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规范乡镇的职数配备。刘仁八镇核定行政编制35名,设置党委委员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3名,其中党委副书记兼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1名;党委委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兼任组织委员1名,兼任副镇长2名,兼任副武装部长1名。
二、镇政府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企业和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处理其他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6.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7.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8.负责计划生育,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9.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打击非法经济活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10.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11.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简介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负责人:洪 耀
联系电话 :0714-8934001
机构职能: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综合协调、督办工作;承担基层党建、干部人事管理、宣传统战、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
(二)政法办公室(应急办公室)
负责人:吴礼鑫
联系电话:0714-8934301,
机构职能: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党的群众工作。
(三)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陈 志
联系电话:0714-8934001
机构职能:主要承担区域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企业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经济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
负责人:纪柏定
联系电话:0714-8934001
机构职能:主要承担卫生健康、民政优抚、残联、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统计分局
负责人:柯 达
联系电话:0717-8477889
机构职能:主要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镇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全国性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人口抽样、劳动力等多领域的抽样调查。
(六)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黄 敏
联系电话:0714-8934301
机构职能:主要负责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七)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陈才明
联系电话:014-8935678
机构职能:主要抓好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快城镇建设步伐;负责辖区内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黄洪波
联系电话:0717-8936586
机构职能: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就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和咨询。
三、办公地址
大冶市刘仁八镇刘仁八路69号
四、公开(监督)电话
0714-8934001
五、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全年时间不变)
六、负责人姓名:
叶 森 刘仁八镇党委书记
吴冠韬 刘仁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