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八镇12345热线平台派件单
编号:刘公共服务热线[2024] 53 号
接单时间 | 2024年 4 月 9 日 15 时 06 分 | |
市派服务单号 | DH20240********5 | |
市要求反馈时间 | 2024 年 4月 12 日 15时 06 分 | |
投诉人信息 |
服务对象:余先生 来电号码:1********0 性 别:男 年龄范围: 50—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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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
标题:东山村村民申请低保问题
东山村余胜湾村民来电:其父亲余**在干农活期间受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因家属无法外出工作,导致生活困难特申请办理低保。余**身份证号码:420**************9 | |
拟办意见 | 报请叶书记阅示。 | |
领导批示 | 请邹*同志处理。
签名:叶* 2024 年 4 月 9 日 | |
分管领导批示 | 请道*同志调查依规处理。
签名:邹* 2024 年 4 月 11 日 | |
承办结果 | 具体承办单位 | 东山村村委会 |
具体责任人 | 周** | |
反馈时间 | 2024 年 4 月 11 日 11 时 57 分 | |
是否与投诉人联系 | 见面/电话 | |
投诉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A满意/B正在处理群众认可/C不满意 | |
处理结果 | 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DH20240*****5,主要内容反映刘仁八镇东山村村民申请低保问题。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一、工单基本情况,反映刘仁八镇东山村村民申请低保问题。二、工单办理结果1.市民诉求事项属实。2.东山村村委会干部迅速上门,与当事人余**当面沟通,了解其父亲身体健康情况和其家庭的情况。当事人余**要求为其父亲余**办理低保,村委会干部向当事人讲解了办理低保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按申报程序为其父亲办理低保,相关手续已在办理中。当事人了解该情况后,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三、经办单位:大冶市刘仁八镇人民政府,经办人:刘**,经办电话:0714-8818189
签名:周** 2024 年 4 月 11 日 | |
附件 | 与当事人会面图片、整改前后对比图等佐证材料 |
备注:
1、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热线平台派发的工单:咨询类工单自热线平台交办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议、求助、投诉类工单自热线平台交办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2、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年终得分取所有工单分数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