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乡镇街 > 大箕铺镇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大箕铺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应急预案

发表日期:2022-08-22    文章来源:大箕铺人民政府

大箕铺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为了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系统,提高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及《大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冶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我镇境内自然因素或者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

(三)工作原则

1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结合,以镇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各村委会是处置本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体,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隐患点的危险性、影响程度等因素,制定必要的重大地灾(隐患)点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职责,明确责任人和指挥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镇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成立由镇长指挥分管副镇长副指挥长,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财经所、派出所、卫生院、城建办、水务站、广电中心、运政执法一大队、供电所、民政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徐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镇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执行下达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命令,同时向政府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范围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

2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发布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

3发布处置指令,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4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封闭,对交通实行管制,强行拆除妨碍抢险救灾的建筑或构筑物等重大强制性措施。

5负责指挥调度警力、民兵、及驻镇有关部门单位等社会力量,协同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工作组

1、应急抢险组:负责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抢险救灾设备和技术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工作,必要时报上级聘请有关专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2、调查监测组:负责灾害发生地的地质险情监测、记录、综合分析,做好预测预报工作。紧急情况下可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3、医疗卫生组: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开展救护工作。准备抢险伤员必需的急救药品、医疗器械、救护车等,确保伤员及时入院治疗;负责灾害现场消毒防疫工作,必要时报请指挥长同意可调用本辖区内医疗资源。

4、治安交通通讯组:维护灾害现场治安秩序,确保灾害现场抢险救灾和交通、通讯正常运行。

5、生活保障组:确保抢险救灾必需设备、物质、器材的供应,负责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水、电、车辆的供给。

6、资金保障组:负责抢险救灾必需设备、物质、器材的经费筹措。

7、宣传报道组:负责地质灾害现场救援报道及防治知识宣传。

8、监督检查组:检查监督各部门单位是否做好属本单位职责的事,及时上报并奖励与批评。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单位之间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挥联络。

2、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信息,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灾情核查和应急治理项目救灾措施建议,评价和预报,组织开展应急调查,配合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

3、财经所:负责安排镇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费用的预算,审查救灾款项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应急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民政: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区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调查受灾人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款,接收和安排社会各界提供的捐赠款物。

5、城建办:负责指导灾后镇、村恢复重建的规划编制、选址和勘察设计审查,依据建设程序办理建筑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6、水务站:负责提供汛情信息,指导组织水利工程抢险救灾工作和被毁水利设施的修复。

7、运政执法一大队: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及物资和设备,指导组织交通沿线地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和被毁坏公路的修复,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8、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指导做好医疗救助和抢救伤员工作;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监测水源,保证灾区饮水安全,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9、派出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干警,协助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疏散;对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同时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0、供电站:采取有效措施,负责保护供电等基础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电等设施,保障供电正常。

)村级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基本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村也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本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预案以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的应急方案并负责实施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实施应急处置,牵头组织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监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地质灾害预报由级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联合发布。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定和发布,不得擅自使用。

)灾(险)情报告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政府或者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直接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政府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政府或者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灾情、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防治工作检验及灾民生活安置情况、灾区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等。

四、应急准备

(一)落实部门职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按照预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调查监测、医疗救助和疾病控制、治安及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应急资金保障、应急通信保障等应急行动方案,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

(二)建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政府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后应急手段及时到位。

(三)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专项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信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

(四)加强应急救灾能力建设。政府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

(五)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加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灾害应急

)小型地质灾害应急

1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镇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迅速派出由镇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上报应急调查报告。

3灾害发生现场要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具体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转移受威胁居民,设立特别管制区。在确保抢救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抢救失踪人员,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协调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4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时,镇政府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状态,撤销原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抢险区和抢险救灾特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二)中型地质灾害应急

1迅速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向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2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镇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失踪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协调善后事宜等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需要,镇应急指挥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助活动,向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救援申请。

4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时,镇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状态,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三)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

1迅速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妥善安置灾民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2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状态,撤销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1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向社会公布和宣传我镇突发性公共事件统一报警电话,使广大群众知晓。镇相关部门要利用海报、宣传画册、集中讲课等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知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安全自救防护能力。

2、镇应急指挥部要定期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