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箕铺镇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负责相应区域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新机制,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1]35号),《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冶办文[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强化各级干部增绿、提质责任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管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和资源保护,为推进“绿满大箕”建设提供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坚持严格考试、强化监督。
(三)任务目标。以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和荒山绿化彩化为主线,加强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森林生态效益更加明显、生态承载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二、实施范围
(一)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完成零星宜林荒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废弃矿山和受损山体生态修复,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修复,天然林修复,全面提高森林质量,积极推广“义务植树”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全力抓好重点区域疏林地增彩延绿补植造林,逐步恢复森林植被,着力打造绿化彩化精品工程。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规划、高质量栽植,立地条件差的区域以营造生态防护林为主,立地条件好的区域大力发展高效特色经济林,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林产品供给能力,实现森林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廊道绿化工程。重点抓好主干线路、106国道、高铁沿线、旅游线路等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快绿化带的新建、改建和断档补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生态廊道建设,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纵横交错、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景观网络。实施防护林、风景林、经济林等多林种、多树种合理配置,突出生态效益兼具经济效益,建设绿树掩映、林水相依的景观休闲长廊。
(三)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生态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脆弱、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擅自使用林地、毁林开采开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和采伐面积,加强公益林管护,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禁止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四)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工程。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纳入镇村二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体系,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压实镇级、村级林长疫木清理职责,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实现全镇疫情发生面积、数量双下降;建立镇、村二级美国白蛾防治监测体系,力争不发生美国白蛾病虫害。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监督检查,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建设,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五)推进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工程。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富民产业,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两山”转化试点工作,促进林业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镇级林长由党委书记、镇长双主职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由分管副书记、副镇长等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级党支部(总支)书记、主任、副主任、委员担任。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领导、组织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明确包保责任区域山头,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村级林长、副林长明确包保区域内山头,负责落实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的工作任务。
(二)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镇村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办,曹祥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林业站)负责林长制业务指导以及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完善资料上报等工作。
镇级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镇林长、副林长交办事项;负责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三)明确工作职责
林长工作职责:(1)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造林绿化完成率、组织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作为重要指标,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督导各项任务落实;(2)开展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巡查,镇村级林长每月巡查不低于一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林长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生态保护修复;(3)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妥善调处林权纠纷,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督促依法查处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开山取石取土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4)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在森林防火期和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窗口期,镇村级林长每周巡查不低于一次,村、组级林长、副林长、护林员坚持每天巡查,确保森林防火巡查和疫点疫木清理全覆盖,维护森林生态安全;(5)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基地,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富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创新举措,各村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落实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资金投入,重点用于荒山绿化、生态廊道、森林质量提升、资源管理保护等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相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予以倾斜支持。要大力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农办、林业站、考核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奖罚措施。
(四)强化社会参与。利用林长制公示牌、微信、广播、告知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接收社会监督。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拓展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形式,积极开展特色创新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植树造林、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