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黄发〔2022〕2号)、《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冶发〔202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依法治理深入基层,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坚持政治引领,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法治根本,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意识教育,在青少年入队入团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组织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
(三)坚持贴近生活,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全镇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聚焦体现民法典精神的典型案例、生活事例、法治故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每年5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建设民法典主题宣传文化阵地。
(四)坚持服务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我镇“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为我镇努力打造诚实守信、公正法治、服务高效的社会环境,为企业提供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我镇乡村振兴工作。
(五)坚持护航发展,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粮食安全、网络安全、反恐、消防、安全生产、民族宗教、扫黑除恶、防诈反骗、毒品预防、野生动物保护、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维护我镇社会平安稳定。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反家庭暴力、精神文明建设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当期新出台和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结合社会热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坚持纪法同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全镇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将党内法规学习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七)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党内法规清单,编制实用法律案例库。推动干部任前考法和年度述法,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运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对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法考法全覆盖。
(八)把握“关键时期”,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突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的法治教学,广泛开展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辩论会等法治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培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特色品牌。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关怀帮助。
(九)突出“关键群体”,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英烈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退役军人、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十)推动法治实践,提升公民规则意识和养成守法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提质扩面,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注重发掘、研究、保护红色法治文化。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法治道德”讲堂,推动乡村文化实践活动与法治文化活动有机融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十二)推动法治文化广泛传播。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评选创作法治动漫视频和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等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文化乡村行活动。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十三)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乡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和动态管理工作,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
(十四)深化依法治校。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加强平安法治校园建设,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方面的法治教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十五)深化依法治企。重点开展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治培训。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开展法律帮扶。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十六)深化依法治网。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大力推进依法管网、依法用网,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政治社会稳定。加强互联网信息合法合规性审查,依法净化网络空间。
(十七)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十八)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十九)在法治建设全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普法,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效普法。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维权。
(二十)广泛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教师、老军人、法学专业青年群体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守法和普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同时也是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增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全民守法和普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十二)加强普法责任落实。全镇“八五”普法工作要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履职评议工作。
(二十三)加强基础工作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等方式充实,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普法工作人员至少轮训一次。落实普法经费保障,普法宣传经费按照陈贵镇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求,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标准。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二十四)加强督导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作。健全激励机制,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之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并对工作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大冶市陈贵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